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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程哥到底會不會被吉呢,來猜猜看喔~

我是覺得不會告
網路告人很累的
而且這些話看起來成立的機率不大
警察和檢仔要你把全部東西列印出來給他們看
反而告民事或許有機會
提利昂·蘭尼斯特 wrote:
那些猴子穿衣、騎車的用字遣詞,公然污辱非常大概率會成立,判決有罪罰金繳國庫
先上警察局做筆錄,然後到地檢署相見歡
浪費彼此時間,傷敵90自傷30


先報案讓警察受理,找人比較快(三天~一週)

或者按鈴提告,但找人比較慢(兩週)

因為檢調也是委託警察找

填單子後沒意外大概一週內就找到人了

然後換過程哥填單

再來上偵查庭給過程哥解釋讓檢座判斷是否成立或和解

通常到偵查庭就結束了
lichujen

程序漏了一段,這種告訴乃論的刑案,在警察局就會要雙方先調解,調解不成才移送地檢。

2022-06-14 16:19
路人39 wrote:
至於猴子那些是形容矮的形容詞
公然污辱要成案, 要先過檢察官這關再說

不過那棟326樓那個刑事告訴狀內容欠缺很大
撇去其它不說, 這種告訴狀內容會被打槍吧
好歹找個律師幫忙寫


只要刑事局報案
警局就必須通知雙方來做筆錄
筆錄作完
檢察官會看有沒有開偵查庭必要

矮子的確不容易成案
但那些暗指猴子就算穿衣也不像人的字句
成案機會極高~
品飲是立足酒杯內的風味,放言酒杯外的世界
schizoaffective disorder wrote:
我不想嘴你
但刑法誣告罪要成立沒那麼簡單
除非今天P兄故意捏造 無中生有

刑法誣告罪要成立確實沒那麼容易
但基本上看你怎麼找證據說服法官
套一下前面網友講的三個條件
「故意」、「憑空捏造、虛構事實」、「使被告受刑事、懲戒處分」
這三個條件其實有問題的是第一個「故意」吧
「憑空捏造、虛構事實」基本上敗訴就算了不是嗎?
「使被告受刑事、懲戒處分」這是提告的目的
所以只要證明是「故意」就差不多了
過程網友取笑p網友那一篇, 也就是p網友提告的決定性內容根據那的那一篇
是143樓
但p網友144樓的回文中, 只提到過程網友人身攻擊, 並沒有對於此人身攻擊表示被汙辱的意見
中間一直到說要提告貼了告訴文抬槓了多少篇就不說了
顯然p網友是講不過了, 才回頭開始要來搞提告過程網友人身攻擊這一招
這樣算不算是「故意」呢?
可以留給法官去想
另外就是前一篇說過的, 說別人矮算公然侮辱嗎?
過程網友知道p網友真正的身高嗎?
以上都是成案與否的因素之一唷
那天西奈山頂是Enki

邏輯清楚. 條理分明

2022-06-14 13:44
大腸一號

公然污辱不是那麼好告成的,建議要告的人去找一下配合的律師.如果沒有也能去找免費法律諮商.就算成案,罰則大概對過程兄不痛不癢.但P網友要花的時間成本大概補不回,而過程兄卻能找律師全程代出庭

2022-06-14 21:23
提利昂·蘭尼斯特 wrote:
只要刑事局報案
警局就必須通知雙方來做筆錄

警方要受理, 必須先找人
要找人要先找蔣大(01)提供ip
01可能會因為保護客戶隱私拒絕提供(現在有個資法)
必須要刑期多久以上重罪(詳細忘了), 社群網站才必須無條件配合辦案
而公然汙辱不在這些重罪裡面
換言之, 找警察很大機率只會不了了之, 除非p網友和蔣大也有點交情
lewewang

01可能會因為保護客戶隱私拒絕提供(現在有個資法)?? 你想太多了, 蔣大很軟的

2022-07-22 15:27
路人39 wrote:
(恕刪)


Key words: 摟鐳.
路人39 wrote:
警方要受理, 必須先找人
要找人要先找蔣大(01)提供ip
01可能會因為保護客戶隱私拒絕提供(現在有個資法)


對阿
提不提供就看01
時事版嗆要告的應該有很多案例

至於保不保護客戶
呃......
過程大要不要趕緊加入付費會員呀
品飲是立足酒杯內的風味,放言酒杯外的世界
BALABOM

他常常用公司網路上線,是固定IP,發文量又多,太好找了。

2022-06-14 14:00
就算被告成功

以過程哥號稱竹科高階主管身家

刑加民了不起10萬打死

股票一秒鐘上下都不只10萬在跳

根本小事

比較麻煩的是要揭露個資

毀謗這種小事

收到單子我要是過程哥就買一個人頭去頂

人頭便宜又省事

過程哥需要人頭可以找我仲介唷

毀謗人頭出場20萬,易科跟民賠也是你擔

錢能解決都是小事
我就是愛拍照

20萬太貴了,一兩萬應該就找得到人,加上仲介費最多3萬。

2022-06-16 4:42
一鴛一

我也要抽呀

2022-06-16 8:34
我書讀的不多,但我知道現在都是一罪一罰
五月份跟六月份的是二條哦.
然後六月這個有也是有二條哦,
所以目前總共可以拍三個掌,來賓鼓厲鼓厲....
身高多少現場量最準,最好是不滿150啦~
字打出來就要認~半年內都有效哦~







賭一下嗆要提供地址給人來處理,會不會算讓人心生害怕??
我怎麼知道是要怎麼處理呢?我好害怕啊,嚇死寶寶了.

[周刊王CTWANT] 曾因直播糾紛引爆「直播主之亂」的連千毅,一審被依槍砲、組織等罪判刑7年,目前上訴二審中;高雄地檢署另偵查發現,只要網友在臉書貼文、留言內容讓他認為形象受影響,就指使小弟截圖回報,並派人「處理」,有網友收到恐嚇訊息後嚇得報警。

檢警調查後,根據報案網友供述,以及與連千毅小弟之間的對話截圖,認定連千毅涉嫌指揮小弟恐嚇網友,全案偵結,依恐嚇罪將連千毅及3名小弟起訴。
poppoppop wrote:
(恕刪)


你可以打字, 但是你不能歪.
我是指如果你的摟鐳有問題, 摟鐳原廠的人會處理你.
現在各牌原廠抓得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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