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卡普 wrote:
你也可以選擇【自地自建】房子自己蓋,政客、奸商、投機客奈何得了你?!
登大,我們之間存在微觀視角與巨觀視角的差異。
我並不認為你說的是錯的。
lawtaipei wrote:
了解,這個10元若是被政客或其關係人抽走,是利益迴避、圖利、貪污的問題。
30元炒到60元,若是民生物資,還有哄抬物價的問題。
總之,只是要查不查而已,並不是只能徒呼奈何。
如果用違停來比喻,
假如炒房與哄抬物價都是違停,
指摘炒房,並不是代表我認為哄抬物價就是對的。
違停的人,也無權利要求執法人員一併取締其他違停者。
DandelionJack wrote:
比較之下,張還算可以的。
再說那是張的個人置產與理財,市場會因為張的個人置產與理財行為有任何波動嗎?
張的說法有辦法影響房地產的市場走勢嗎?
你這樣的講法,可能某些電視上的房地產名嘴更有嫌疑。
隨便聊聊,我以前大學剛畢業的時候,也搞了幾年房地產的仲介生意。
嗯。我的看法是這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