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在恐了人家明明是說第二戶自住的首購還是借的到 30年房蟲最愛幫自住的瞎操心了黃鼠狼給雞拜年不安好心不過還是有可能會淪為假打房目前銀行首購的定義並不是第一次買房只要你身上沒房貸就叫首購房蟲先賣完一間再買另一間就解套了希望不要跟房地合一一樣推出個智障的資本利得課稅政策不實價課稅除非你課100%又不能扣除成本不然就是浪費行政資源來推出無用的政策
登卡普 wrote:有差嗎?誰能撐起居住(恕刪) 上個高舉居住正義大旗的建商女婿,搞出了一個比價王2.0,現在賣家看到鄰居一戶賣1100萬,只會加價賣1200、1300萬啦,真是炒房最佳推手不愧是囤房力量的教主
房貸應該要放寬到 100年,自住者利率降到0%,同時子女、孫輩、曾孫輩的拋棄繼承條款取消,曾祖父母欠的,曾孫來償還,全台房價炒好炒滿,這才符合多數官員的利益.不然你跟我說,這30年來,台灣央行還有什麼比讓房價上漲更重要的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