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現在可以上網哭么房價的這些人,哪個人是無家可歸,或是房子被共產黨強制拆遷無處可去的?天下之大,整天哭么買不起房,這些左派SJW比遊民還不如。
lawtaipei wrote:
居住正義2.0
引自網站上的資料,我認為華老師說的非常好。
居住權是人權之一。依照聯合國人居委員會對於居住權的定義為:「適足的獨處居室、適足的空間、適足的安全、適足的照明和通風、基本廚衛浴設備、和達到就業及基本社會公共設施的合適地點,這一切均要在合理的費用之下。」(華昌宜, 2015)
我們年輕人生活在這個時代,忍受著高房價,把生命與辛辛苦苦賺來的錢,全部孝敬政客及奸商,毫無正義可言。
不再相信上一代的謊言,政客與奸商都是一丘之貉。
精美的房地產DM都是騙人用的,不信、不聽、不進場,讓炒房者崩潰。
c1019515 wrote:
我要的居住正義就是門口有捷運,後面有公園,離交流道開車10分鐘,走路5分鐘有超商,10分鐘就有好市多,每個月繳1萬元,繳20年即可擁有3房兩廳含平面車位及裝潢,以後賣掉只能收1%的稅,這才是居住正義,誰能給我就支持誰。
chiangww wrote:
同意。補充:工作地點離家步行10分鐘內,不加班可達到主計總處公佈的平均薪資,2022年2月每人每月總薪資平均為5萬575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