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打房越是讓人買不起,以前沒有打房年輕人還能先買慢慢賺,慢慢還。至少還有機會貸到八成或九成買到好一點房子,現在信用管制,結果頭期款要的更多,買的房子越小,寬限期跟限制越來越嚴,有錢的沒差,慘到我們六七年級這一輩沒錢的。以前在版上說會下跌的那一些人不知道現在是不是還是一樣都沒有買呢?政府一天到晚說建商炒房要懲罰建商,政府為何不自建廣建社會住宅,而要把合理住宅的社會責任推給建商?建商本來就是做生意的,做生意的就是要賺錢不是嗎?沒有建商的房市會比較好嗎?沒有人要蓋房子出來賣,房子就會降價嗎?懷念以前那一種只要奮鬥就有機會的日子,買得利卡努力存頭期款貸款買房,努力還房貸然後再換大一點的房子!不要用稅金處罰辛苦工作想要給家人更好日子的我們。
自有住宅8成但面積價值大不同有人一人住5坪.有人住50坪.100坪地段不同.價值不同跟所得稅申報一樣.要分級所以我覺得房地產應該實價課稅定額免稅如每人1000萬免稅再分級課稅.如1001-2000萬每年1%2001-5000萬每年5%5001萬以上每年10%租屋者每人年定額補助10-30萬租金以促進房地產有效利用減少空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