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個過程 wrote:前天做掉房東的啦啦隊國手, 在之前應該可以很容易申請到良民證吧. merry go round wrote:沒錯這國手過往履歷很漂亮很正面啊 新聞報導,劉男有竊盜、傷害、酒駕公共危險等刑案記錄,這個請不下良民証吧?
只是個過程 wrote:前天做掉房東的啦啦隊國手, 在之前應該可以很容易申請到良民證吧. 根據報導那位前啦啦隊國手之前就有公共危險、竊盜......前科這次應該是申請不到所謂的良民證只是個過程 wrote:那是後來幾年做的.但他不會第一天租房. 但是對這次不幸遇害的房東而言>雙方約定從12月1日開始算房租,劉男24日也開始搬物品準備居住良民證無法推算未來但至少可以稍微得知過去
雙面浪人 wrote:覺得如果怕收不到房租,去法院公證效力應該比良民證好不過這樣房東就要繳稅,不知道有多少房東願意? 很好笑的是,1. 房東多數都說租房子的人經濟能力比較差, 那表示房東也都知道 "可能" 收不到租金, 房客會耍賴, 不然就搞破壞. 但又不想公證, 覺得自己沒那麼衰, 出事再來靠北.2. 房東多數都說租約公證之後, 因為房東要報稅, 所以要反應在房租上, 房客租房意願沒有影響, 費用及成本100%轉嫁房客就好.那幹嘛不去公證? 出事再來靠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