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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屋蟑螂為什麼不能有專法處理

只能自保
嚴格篩選租客

確認出租之前~會請房客給名片方便照會
會要求出示薪轉帳戶!!確認妳是正常上班族
真的會打電話去確認有這間公司!妳真的有在這上班!真的有薪資收入

不給?那我就不租

打過一次官司
房屋返還
真的累
房租跟房子雖然最後都拿回
但嚴格來說還是輸了
輸了精神跟時間
(我還對方東西通通打包~拿去丟哩~爽)
不過也學到經驗

我都租給銀行員~工程師~外商經理~藥廠人員~醫院工作~老師之類的
寧可便宜一些些

請相信
浪子不會回頭~婊子不會從良
三教九流的~奇奇怪怪的~GGYY的~八大
那些都是問題很多的~絕對不租!!!

公證比較適用豪宅,,店面,,商辦
說真的那都多花的

一般小套房小住家公證個毛阿
enzo69356

公證跟繳稅有個毛關係~不公證你還是可以照繳~查他根毛~攤販繳稅沒~你家親戚繳稅沒

2021-11-28 22:04
icchenk

15151515151515151515

2021-11-28 22:13
enzo69356 wrote:
請相信
浪子不會回頭~婊子不會從良
三教九流的~奇奇怪怪的~GGYY的~八大
那些都是問題很多的~絕對不租!!!

心有戚戚焉啊
浪子回頭
婊子從良
自古來稀
WOWO88 wrote:
租屋蟑螂為什麼不能有...(恕刪)

只能説臺灣法律漏洞一堆,侵佔本來就該立法加嚴處理,你也不是有力人士,立委不會理你的,只能上法院慢慢打!
對岸為了對付商標蟑螂,修了好幾次法,臺灣立委有這種精神為社會革除弊端嘛!?
無敵娘娘槍

法律上都解決的了,只是程序上會拖時間,欠租也是債權(雖然拿不拿的到是一回事).最經濟實惠的重點是不要租些奇怪的人吧..很多事房東可以自己掌握阿.難道上法院會無法主張權利而拿不回房子?

2021-11-28 18:16
h84855924

對啊,突然想到你要用國家資源就要繳稅,不然你就等於是做地下的,出事剛好而已

2021-11-28 18:28
呵呵 天下哪有白吃的午餐

你想省稅金省麻煩省公證費

又想要有保證

哪裡可能阿

政府就算生個專法出來給你

你想用就是要繳稅

沒繳稅你想用這個專法?

還沒用上這專法你就先被罰逃漏稅

然後你怎麼會覺得政府搞個專法就會比公證法快呢

我知道你可能很急著想趕走租屋蟑螂

但這種事情就像防小偷一樣

你多鎖幾個鎖,小偷嫌麻煩自然就先選擇去偷別家

你乖乖的去公證

想胡搞瞎搞的自然會去找其他人下手囉

沒在鳥法律的稿幾個專法來弄他也不會怕阿
只要你繼續當房東的一天
就有機會抽到租屋蟑螂唷
就看你哪天真的累了
你就會收起來不做了
像我就是
現在退休生活再也不用擔心誰拿不繳租來威脅
舒服的咧
那些惡房客就去氣死其他的房東吧
反正愛錢死好
去逛逛租屋族的論壇吧
很多租屋的人都想辦法搞死房東告死房東
這種工作還能做下去除非人事背景夠硬
不然就是被社會底層欺負的那個


還有就是不要隨便開房客的門
先吃一條侵入住宅罪判拘役三十天等同台幣三萬
租了就是房客的空間
不是房子你的想怎樣就怎樣
沒有人的地方哪裡都是天堂
林粱港

二輪仔 什麼時候又在夢中當房東了?

2021-12-08 1:43
這標題在問之前
應該要先想想
有多少個房東是合法租屋?
1515151515151515151515
沒有閒、不懂法。不要買房來租才是正確的觀念。
icchenk wrote:
跟律師做朋友,保持聯絡交給專業就搞定了!!



你當是朋友就不收錢啊?

有錢是不是朋友都一樣

沒錢是不是朋友都一樣

了解之間的差異嗎?
ucs417207 wrote:
只能説臺灣法律漏洞一...(恕刪)

你每天去早餐店買早餐,你拿走店家早餐,然後給他錢,雙方約定你每天都要跟他買,有一天你拿了早餐,然後你跟他說你沒錢可以給他,一次就算了,結果因為當初有約定,你可以一直不給錢拿早餐,店家跟警察報案,警察說這是債務糾紛,需要法院處理?
明明沒給租金就是侵占的現在進行式,是現行犯,為何還需要等法院判決?
不知歐美先進國家是怎麼處理租屋蟑螂的?
webb6688

我看北市社宅..沒保人預收36個月欸

2021-11-29 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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