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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房子被掀底價的法律問題,請提供意見

其實,大致上的情節應該就是賺多少的問題吧

底價就等於心中的最低期望值,但一般賣商品的人,都不會希望自己的東西是用底價賣出的

例如…

你是一家店面的老闆,某項商品你的訂價是100元,但你對店員說『如果顧客有向你殺價,那最低、最低,你可以用70元來賣』,結果店員直接就對顧客說他可以賣70元就好…

但這種事情與其說是背信,倒不如說是道義不足,簡單來說就是這個房仲與買房者的關係更好,立場不中立,但也就是如此,要訴諸法律的話,希望恐怕不大…(法律是保障懂法律的人…,一般來說房仲業者就算沒有自己聘用律師,也會與法律事務所有簽定長期合作契約,真的提告的話,接下來要面對『專門玩法律』的律師陣…)

這種事情其實以前就很常見了,相較於一般人可能一生只會買賣幾次房子,『投資客』是經常有這種房屋交易的,也因此對房仲而言,是良好的業績來源,故也經常就是打好關係,並在投資客與一般買賣房的人中間,偏向給投資客一方更有利的競價環境…

你的底價會被房仲直接公佈給買房者,八成對方也就是與房仲有配合的投資客吧。

但…你這方面也只能認了,因為搞成這樣,若不用底價賣給對方的話,房仲估計也不會讓你的房子能輕易賣出去。

當然,你可以換家房仲,那就是繼續看你的運氣了,說不定運氣好,在一堆黑心房仲中間剛好遇到了清流…
你可以選擇賣或不賣
底價是你自己訂的 我不覺得講底價有何不可
要就乾脆點 當初直接跟房仲講 要實拿1000萬 含稅跟仲介費實拿
你賣多少是你的本事 我就是要實拿
不就很簡單?
房仲契約裡面應該有條款
當買方出到底價 買賣契約就成立
不然就自己賣吧 包個小紅包給仲介 通常應該都能接受
畢竟人家也幫你付出營銷成本找客戶 花了時間

我之前賣房都是跟仲介講實拿 你賣多少是你的事
買房買地也都直接問底價 對方多少要賣 不要浪費時間
能講價的話 多少能接受 有話就直說
akuei1018 wrote:
想請教一下,我跟仲介(恕刪)

就算下斡旋
當下不能不賣嗎?
還是你已收斡旋?
有沒有良心都是自己人在說的啦~~~
都專任約代表買方出不到1000 可能差一點 如果有出1000或以上 仲介可以依合約代為收訂

如果屋主反悔不賣就屋主有違約問題要賠償買方

既然仲介敢秀出底價給買方看 因該買方出價落差不大希望買方再加價買

有可能只差服務費問題就成交 畢竟你賣1000實際拿960

如果買方出在1000-960之間 就看仲介要不要少拿了

如果有達到1000或1000以上你也別想太多 他一定找你簽約而不是秀下線給買方看底價
經驗上

賣房能直接賣到底價

而不被砍價

房仲就已經很維護賣方權益了

也應當恭喜賣家能賣到理想的價格


上現在是賣方市場,可售物件難尋

仲介會想辦法拉高買方出價,價高者得

而不會壓低賣方底價

想賣好價錢不要簽專任約

或許當初簽約沒有底價預留一些空間

這波漲勢也真的讓人出乎意料之外

所以樓主才會糾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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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況 能賣到底價

應當是要恭喜賣方呢!!!


之前不論買或賣

透過仲介的話很少 賣方能直接賣到底價
看來看去還是覺得這PO文蠻奇特的

記得當初跟二家仲介說,能賣多少是你的本事(傭金)
反正我就是要實拿4300(參考樓上同戶的賣出價)
換句換說這應該等同文中所謂的「底價」

結果最後實拿約4500,老實說皆大歡喜
假設房仲當初是賣4300,也沒損失,畢竟是自己最初設定的
akuei1018 wrote:
想請教一下,我跟仲介(恕刪)

直接跟對方講你接受的價格不是正常嗎?
背信在哪裡?
如果這樣算背信,那你開底價1000,仲介跟對方說你抵價1100這樣不就對方要告仲介詐欺罪?
一個人在展現貪心的時候,旁人可是看的一清二楚阿。
akuei1018
akuei1018 樓主

如果您要賣房子的時候, 記得通知我一聲, 希望我可以看到您的佛心, 科科

2021-10-06 11:02
akuei1018 wrote:
三方一同在同張桌上,斡旋時向我殺價,房仲業務也直接秀出底價給買家,當場傻眼貓咪,這個不會有法律上的問題嗎?

你賣屋怕買家知道你賣屋底價???
你問題大。
基本上沒問題

就算提出訴訟也只是浪費時間

僥倖贏了好處也沒多好

下次記得合約底價要寫一個莫名其妙不可能成交的價格

口頭告訴仲介真實底價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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