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gsun0709 wrote:
打房??? 都推出限跌令了,知道大陸買房只有70年的產權嗎? 另外你只有房權土地還不是你的
還有另一半資訊,70年使用權限到,原房產證登記人有最優先延續使用權,也就是再一個 70年,直系親屬是次一階的優先續期,而且是 "自動延續",基本等於永久產權的概念。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提出: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我朋友母親在上海一套房,十幾年前過世了,只是去相關單位繳驗證件簽個名,產權就過繼了,哦!他的身份是 ROC 和 US 雙國籍,而且中文講得不好,只找了朋友幫一起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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