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仲介的服務費都是按銷售金額的比例來收取,法規規定賣方4%,買方2%(有些品牌收1%)
以樓主的總價款來看,房屋仲介多賣了10萬,服務費可以多收400元(獎金多32元,兩人分配),請問到底有多少仲介人員,會為了幾十元獎金搞東搞西,還有可能搞砸買賣成交機會,想業務多麼希望趕緊成交而已,期間或許有些動作或話語,其實不都是為了成交。
最好議價功力,是買得到...隨便一刀大砍,誰都會...但買得到嗎?
如果都買不到,那就乾脆直接打一折出價就好,顯示自己很會殺價,反正都買不到,這有意義嗎?
買賣房屋是一件快樂的事,賣方想賣高,買方想買低,房價有高低,但每戶房屋都有它的獨特性,買賣成交幾乎都是雙方折衷後的價格,沒人誰占便宜或吃虧,多付或少付都是當下決定好的事,不用事後再後悔...
身邊有太多朋友抱怨房子太早賣或賣得太便宜...等等!這類事不就是"時機"問題嗎?
買賣房是快樂的事,祝福樓主"喬遷大喜",幸福喜悅...
內文搜尋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