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cer wrote:
如果房仲的服務費跟房(恕刪)
請版大也一併建議:每一個行業毛利最高不得超過六趴。
經濟是一個自由競爭,有能力的當然可以創造很大的利潤空間,沒有能力的就是被汰除掉。
如果依版大的邏輯想法,我會覺得大立光賺太大,導致我買蘋果手機貴的要死。
泛德也賺太大,近乎一個股本的獲利,讓我買車都需要再付比外匯全新車更多的價差,重點配備還比不上外匯。
豪宅建商也賺太大,導致我都要付出高額代價才能取得住所。
我真的覺得…齊頭式的經濟,無法突顯努力,因為不用做就有得吃,永遠不會怕被汰除。

lycer wrote:
如果房仲的服務費跟房(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