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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房子是否能從戶政事務所謄本那裡設定過世後房子要給誰繼承 急問

耀揚哥 wrote:
那例如我父親為了不要(恕刪)


遺產稅有免稅額度
夫妻兩個人第一個死亡的大概有1800萬左右
第二個死亡的1200萬左右

房子在遺產上的認定是現值計算,有可能不到三成
看房子老舊
舊房子大多在土地上面,現值跟市值比較接近
新房子就有可能不到三成

想要減少遺產稅,最簡單的就是將房地產以外的資產每年用贈與稅免稅額轉移給子女
只要轉移到遺產稅免稅額度即可,也就是身上至少可以保留1200萬備用
夫妻兩人就有三千萬額度
不想太早給子女,就把存摺印章扣起來,生前自己花用,死後存摺給子女分一分了事
如果子女不孝順,偷偷把錢拿去花,那就把剩下的資產自己拿去花掉,不給子女就是

房子如果太新,當遺產不划算,不論是贈與還是給子女繼承
將來子女換房,要用現值當成本,市價跟現值之間的差額會變成所得課高額房地合一稅
如果父母有換房打算,就直接賣舊房,用子女名義買房,先貸款,賣房的錢逐年贈與子女繳房貸
還有一種方式就是子女用現金或貸款跟父母買房,父母逐年再將拿到的現金贈與給子女

想要避免市價跟現值差額產生的所得
就要避免新房子放在父母身上再過一手給子女
除非你之後會住很久,久到房價跌到市價變很低的程度,那至少也要四五十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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