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illionaire2020 wrote:這案例真的猛。蓋22年,孫子都長大了 XD建築物有些部分會不會已經22年了? 這樣算新古屋嗎? 就是怕83年的建照用比較舊的工法還有921地震(88年)後修改的建築法規不知道有沒有跟著變更適用?不過剛滑到網頁最下面,是有寫耐震設計適用100年設計所以雖然是舊建照,我猜是84年開工,但卻沒實際動工一直延期拖到100年後才開始認真蓋?
AAABBB3102 wrote:「供公眾使用」。 建築法第五條所稱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為供公眾工作、營業、居住、遊覽、娛樂、及其他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其範圍如下;同一建築物供二種以上不同之用途使用時,應依各該使用之樓地板面積按本範圍認定之:一、戲院、電影院、演藝場。二、舞廳(場)、歌廳、夜總會、俱樂部、加以區隔或包廂式觀光(視聽)理髮(理容)場所。三、酒家、酒吧、酒店、酒館。四、保齡球館、遊藝場、室內兒童樂園、室內溜冰場、室內遊泳場、室內撞球場、體育館、說書場、育樂中心、視聽伴唱遊藝場所、錄影節目帶播映場所、健身中心、技撃館、總樓地板面積二百平方公尺以上之資訊休閒服務場所。五、旅館類、總樓地板面積在五百平方公尺以上之寄宿舍。六、總樓地板面積在五百平方公尺以上之市場、百貨商場、超級市場、休閒農場遊客休憩分區內之農產品與農村文物展示(售)及教育解說中心。七、總樓地板面積在三百平方公尺以上之餐廳、咖啡廳、茶室、食堂。八、公共浴室、三溫暖場所。九、博物館、美術館、資料館、圖書館、陳列館、水族館、集會堂(場)。十、寺廟、教堂(會)、宗祠(祠堂)。十一、電影(電視)攝影廠(棚)。十二、醫院、療養院、兒童及少年安置教養機構、老人福利機構之長期照護機構、安養機構(設於地面一層面積超過五百平方公尺或設於二層至五層之任一層面積超過三百平方公尺或設於六層以上之樓層者)、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護理機構、住宿型精神復健機構。十三、銀行、合作社、郵局、電信局營業所、電力公司營業所、自來水營業所、瓦斯公司營業所、證券交易場所。十四、總樓地板面積在五百平方公尺以上之一般行政機關及公私團體辦公廳、農漁會營業所。十五、總樓地板面積在三百平方公尺以上之倉庫、汽車庫、修車場。十六、托兒所、幼稚園、小學、中學、大專院校、補習學校、供學童使用之補習班、課後托育中心、總樓地板面積在二百平方公尺以上之補習班及訓練班。十七、都市計畫內使用電力(包括電熱)在三十七點五千瓦以上或其作業廠房之樓地板面積合計在二百平方公尺以上之工廠及休閒農場遊客休憩分區內總樓地板面積在二百平方公尺以上之自產農產品加工(釀造)廠、都市計畫外使用電力(包括電熱)在七十五千瓦以上或其作業廠房之樓地板面積合計在五百平方公尺以上之工廠及休閒農場遊客休憩分區內總樓地板面積在五百平方公尺以上之自產農產品加工(釀造)廠。十八、車站、航空站、加油(氣)站。十九、殯儀館、納骨堂(塔)。二十、六層以上之集合住宅(公寓)。二十一、總樓地板面積在三百平方公尺以上之屠宰場。二十二、其他經中央主管建築機關指定者。
83年應該是房地產最高點向下開始的時候,專家預估六年再起,再延六年,又再延六年(那些年空屋多蚊子多登革熱盛行),當時多少建商撐不住都倒了,能夠蟄伏熬過旱災,忍得住這口氣,等待春雨來臨的建商就是如今大家耳熟能詳的大建商,當年應該不少這種半路停工的建案(平鎮地政事務所旁就有案例恰恰跟案例一樣是 83年左右開工106左右完工),只是不一定是原建商完工,有些是建商跑路,由銀行接手完工也有。
Lawu wrote:這位大大說的合理喔!...(恕刪) 微笑台北...就是台北人來微笑的....基隆人不買單...況且...它蓋在山坡頂端...敢住需要勇氣...基隆有錢人買天璽...2000萬中等有錢住平地大樓...8-9百萬沒錢的住外圍3-4百萬低收入戶跟流動人口才租房子它的當初價錢跟城上城差不多..完工時間也差不多...但...城上城漲了...它還一堆在建商手上
mask0704 wrote:它的當初價錢跟城上城差不多..完工時間也差不多...但...城上城漲了...它還一堆在建商手上 好奇查了一下城上城84年的建照,87年開工,104年完工難道基隆的建案難度比較高嗎🤔耐震設計是94年的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