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坪制/虛坪制都不是重點,"媒體"在拱的是居住正義。記得15~16年前住鹿特丹的兩房/兩廳/一衛(Laan Of Ziud,綠色屋頂),室內約20坪,樓下有停車位,兩個電梯/兩個逃生梯,還有一些公共管線設施,當時一個月租金才2000歐元(40:1,公司付)。旁邊有一退休夫婦,兩個人住40坪(政府付),當時最低薪資1400歐,我花1800歐才請得到OP,還是老中(廣東人)。當時VAT 20%,月收入5000,要先扣2500歐的所得稅,政府錢多多,是社會主義的天堂。反觀,台灣是逃稅天堂,基本上,沒有什麼居住正義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