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plorer 9.23 wrote:
小弟之前住的豐原慶山...(恕刪)
就說魔鬼藏在細節裡,12樓地下二樓公設要30%左右當然可以阿,就是基地面積小沒什麼公設阿(就算是30%的公設比你還是花了幾百萬確沒有公設,這樣有比較划算嗎),就算有公設使用面積也很小,車位少或都是機械車位(車位坪數是幾坪),再來就有的建商會把店面公設提高,降低住家公設,您住的是那一種呢,簡單的說公設比的高低就看建商如何去拿捏高或低反正有一得就會有一失,麻糬手底抓怎麼分都可以,各位看官懂了嗎。
台中東東 wrote:
就說魔鬼藏在細節裡,12...(恕刪)
The Dream Maker wrote:
......交屋之後除了要開始繳交不便宜的管理費,
也要開始繳交不便宜的分攤公共電費,
據我所知有些社區管委會即使調降了社區公共用電的契約容量,
部分住戶電費帳單中的分攤公共電費仍然超過自家電費1倍。......
Explorer 9.23 wrote:
另外,我知道有一個新建案社區每月管理費收入超過50萬,而此新建案社區中有不少區權人們偏好社區公共電費是從社區管理費收入中去支出(不要從每戶每一期的電費帳單中去分攤公共電費),於是區權人們就在第一次社區區權會訂定社區規約時提出以上提案,結果物業公司竟然以開會時間即將結束而未給予投票表決,就將之前建商訂定的社區規約草約中的分攤公共電費條文直接寫入到正式的社區規約並在後面用括號註明「未成案,研議明年開會討論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