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卡普 wrote:
請問一下!讓買不起房的魯蛇住者有其屋,對於國家社會有什麼好處?難道可以生出很多螞蟻、蟑螂、老鼠、跳蚤,生出這些東西對國家社會有貢獻嗎?
理論上應該是說名下有多間房產的人 留下足夠居住的 其餘的徵收
國有之後用合理的價格租給買不起房或不想買房的人
或更多是原本會被房貸吃掉大部分可支配餘額的房奴
假設一個人月收四萬 兩萬生活費 一萬八房貸 每個月只剩於兩千可以旅遊買手機等
如果他兩萬生活費然後可以用五六千跟政府租屋 就會有多出錢可以做其他消費
增加的GDP可以流通到衣服餐廳國內旅遊等行業 而不是整個給房產建商或是銀行 變房奴
進而達到各行業欣欣向榮 均衡發展的目的
理論上是這樣啦
但實際上實施可能會鬧革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