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allen wrote:不覺得就是有你這樣的觀念才讓投資客把房價炒高的嗎?每個人都要有房子住是沒錯,但是肯定不是一定要有自己的房子。.... 因為我們活在世上,總希望有一個落腳的地方,而不要到處飄零。所以我才會說,房屋是民生必需品。當然若政府廣建社會住宅,房屋數量充足到人人有房住,那就不一定要買屋了。
一鴛一 wrote:社會住宅只是付便宜點的租金 目前社宅周遭房東不知道降價了嗎?大家必須知道社宅租金是「相對」便宜,不是「絕對」便宜!而本來就低於行情租金的物件不是沒有,只是寄人籬下總是不安不安的!(多半一年一年簽約,當然可以有例外)我的另外看法,現在的社宅在使用上要被迫轉念,不是用來給純弱勢使用,也不是給租客租一輩子的,因為其實看「申請條件」就知道,要發揮社宅最大效益是給「正打算存頭款」或「已經存頭款中」想買房的租客一個安定的跳板。以台中109年來說年收低於120W月薪5W1的民眾,差不多就符合申請資格了,弱勢在資訊或許較為落後的情況下,可能不見得排的到抽的到,更何況社宅還有年限,還有上述的非「絕對便宜」,所以並不屬於弱勢長久資源,反倒是給打算存錢買房的人,抽中社宅會有極大安全感及穩定感,更順利在「計劃中」躍升首購有房族。說穿了,社宅算正義嗎?協助的族群明明很明顯,但是民眾常常被「居住正義」四個字綁架!可否結論:1.居住正義討好選票2.國庫租金有的收3.促進房市交易與建商關係政府怎麼都賺,以後破碗在秀秀就好。
lawtaipei wrote:大大,讓年輕人買得起房,會不會比較好呢?在買得起房以前,政府廣建社會住宅,也很棒啊! 讓年輕人買得起房有什麼好?高房價才是社會安定的力量!【一旦房價比蔥價便宜,民眾不再被房貸綑綁,就會想東想西,社會就動亂了】。社會就動亂了,怎會比較好哩?所以你喜歡【動亂的社會】?PS:你要發文之前,有沒有仔細再看一遍呀!你知不知道自己在說啥哩?↓
lawtaipei wrote:當然若政府廣建社會住宅,房屋數量充足到人人有房住,那就不一定要買屋 社宅要發揮作用就是:1.多到想住就可以住!2.租金要「絕對」便宜,社宅也會變老舊!到時後會有年輕人跳出來說,怎麼又舊又貴,政府坑錢?所以社宅本來就應該分開蓋,一次全蓋一次全危老,這是什麼概念?3.想住多久就可以住多久!千萬不要只做一半,又是半調子勞民傷財騙選票而已!但可能如意嗎?如此我也想把房產全賣了,租金年限計算計算談好,跟政府租一輩子!
月薪5萬,剛購入第3間中古屋全額貸整修中(物件本身不足額再用其他物件貸)原來有房住,另購入一間小公寓交屋即出租(幫繳貸款補貼),其間有存一些錢就去繳掉一些最近另購入一間房,預計整修完出租,2間房的租金約可繳每月貸款的2/3這樣算是被房帶綁住嗎?會怎樣?增加資產吧!!
登卡普 wrote:讓年輕人買得起房有什...(恕刪) 大大好像聽不太懂反諷的話?貪婪的政客與建商沆瀣一氣,霸佔資源,當然擔憂害怕年輕人造反,最好是高房價壓得喘不過氣來,就會乖乖地為地主、政客、建商賣命了。社會要進步,就是要有社會運動,貪婪地主、政客、建商最怕社會動亂,因為這些人的不當利益被剝奪了。我支持政府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