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yberia99 wrote:不是送我們,是她贈與房子給我們沒錯,但是180萬還是要照付。 如果用鄉土劇八點檔的劇情開展來說,要是扯上遺產、財產分配、扶養等等親屬民事訴訟,這時候的要實付180萬的假贈與,調解會或法庭上又有很多可以攻防的爭點了。
qwert5168 wrote:免稅額度內贈與不需要主動申報(除非贈與人額度已超額) 這段話有疑慮喔....贈與3-5萬就別提了..贈與超過100,就算不超過220萬最好是去申報..確實總額沒超過只是會留記錄..不申報被查到就算免罰...也會當你是偷偷摸摸...對你是不會客氣的
請問樓主...岳母是想..實收180萬然後用贈與來過戶結案?可以跟岳母說:他帳戶無故的多出180萬比親屬間交易更容易被查..或是說:罪更重(一個是..解釋得很煩;一個是..假交易 甚至偽造文書)如果岳母還是堅持............那就怪怪了.....說太多只是讓你們小兩口吵架
不好意思又來亂了..好啦大家來鍊笑話..順便機會教育...岳母贈與是可收回的..他可以主張你們不孝,忤逆!你們付的180是查無實據的孝親費(看樣子他是不會簽任何字據)關係好是岳母,翻臉了是路人!還會扯到他繼承人的問題!你問一下你的直系親屬...沒道理同意的除非是老婆出錢...你就開心領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