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blee wrote:父屋子租 地價稅取消優惠...(恕刪) 這個還好因為我租的是店面裡的一間房間平常供我休憩之用,所以既然是店面本來就沒所謂的優惠地價稅了,我申報的都很合法國稅要找我麻煩應該是找不到才對,除非他說親子間不能有租賃行為或是金錢往來這樣我就沒轍,不過這樣的話我才覺得不合理,因為誰說親子間不能有商業行為如果說不行我覺得才奇怪勒。
父母和房客簽約亦有一條產生報稅金時,由房客負擔.但父母本身除房租外無收入,由兒子扶養及並入報稅.後來房客"偷偷"將房租報稅,兒子過半年被國稅局通知補稅及補利息.這樣父母可以履行租約向房客討報稅產生的稅金嗎?
lqz wrote:報稅季節到了,廣大的...(恕刪) 那是不是 我自己寫一本 合約書 找到稅籍資料 然後在合約內容再寫一個月2萬塊租金(一年繳的租金24萬) 至於收據我自己寫一張反正無法證明指紋是不是房東所有那 這樣就能報稅了嗎????PS:前提是我知道房東的個人資料喔 我曾跟他租過 所以知道他的資料如果租賃申報這麼簡單 那我想很多人要擔心了
CEFIRO1111 wrote:至於收據我自己寫一張.....如果租賃申報這麼簡單 那我想很多人要擔心了...(恕刪) 是這麼簡單沒錯,但是前提是你確實有租也付了跟申報一樣的房租,另外收據自己寫一張這個有可能會吃上偽造文書的官司。
小弟以前也是租屋 房屋契約也是說不能申報租金支出去抵稅 反則要怎樣 怎樣可是我每年都去申報租金支出 當然有些憑證沒有符合國稅局的規定例如國稅局好像要租屋者辦理戶籍登記(詳細資料 小弟忘記了)反正我只附上租屋契約 每月付款證明 就去抵稅了小弟我認為1)房東也是人 也想省事 收到補稅通知單 就去補繳2)房東屬於有產階級 收入很多 收到補稅通知單 也不知道是哪一個所得要補繳3)如果有爭議 就和房東去調解或打官司 到底誰贏誰輸都不知道4)再加上 隔年五月去申報租金支出 房東收到稅通知單 不知道是何年何月了???如果發生爭議 小弟不知道已經換到哪裡去租屋了5)如果被發現 要漲房租 那就跟著合約走 租期屆滿 立刻搬家反正 有那麼多房子要出租 不差這一間其實 小弟在同一個租屋地點 超過五年以上時間)所以 小弟自從租屋以來 每年都有申報租金支出!!!
UFO LIGHT wrote:父母和房客簽約亦有一條產生報稅金時,由房客負擔.但父母本身除房租外無收入,由兒子扶養及並入報稅.後來房客"偷偷"將房租報稅,兒子過半年被國稅局通知補稅及補利息.這樣父母可以履行租約向房客討報稅產生的稅金嗎? 各個問題 有點像 賭債到底算不算債務???小弟 不是 法律專業 !!!!可以請教 其他大大的看法!!!最好是 有實際 打過這類官司的經驗!!!
tigerliu wrote:是這麼簡單沒錯,但是...(恕刪) 不過如過真是如此 那位什麼房東們幾乎都不做報稅動作???而且合約上面註明不能申報 這一條不就白訂.以前 我租過一間房東很惡劣 然後 在我退租後剛好要申報所得於是 我跑去稅捐處詢問要準備的東西 結果他們竟然說 我必須是要戶籍在那邊 而且要有租屋所有權狀才可以.....稅捐處他們的理由是 這是國家的稅收 所以您必須要提出相當證明 才可以報此租屋花費......OK就算合約有明訂 房客拿去申報了 我看房東也沒辦法吧 畢竟違反規定...
CEFIRO1111 wrote:而且合約上面註明不能申報 這一條不就白訂...(恕刪) 這一條現在應該沒人會這樣寫啦,因為違法報稅是權利也是義務,是用法律定出的規則一般的契約與他牴觸是無效的,所以現在沒人會這樣寫大多都會寫成,如"若較出租前之稅額增加時,其增加部份,應由乙方負責補貼"這樣是不違法的,而房客報稅部份如果你有契約影本跟轉帳或收款收據(別作假歐),基本上附上去就能報了,國稅局基本上不會刁難你報稅的,房東也不敢有異議啦(都報上去了不認到時查得更多間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