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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辦理贈與不動產

兩萬多是給代書賺的錢

不包含其他法律規定要繳的費用
最大條是代書費用,加上房屋交易的契稅(看一下每年房屋稅單有房屋現值,稅率6%)。
其他就是一些規費印花稅。
土增稅下次買賣時一併課稅。
redtigertw wrote:
最大條是代書費用,加(恕刪)


土增稅 申請不課徵
費用 最多 的 一條 應該是 契稅吧

如果是鄉下地方另當別論 如果 是都市 應該起碼 都要 一、二萬 起跳吧

當然 要省錢 自己辦最 省 但 術業有專攻 魔鬼藏在細節裡 !
沒什麼魔鬼吧

想省錢就是要花時間和寫很多字
zaeo9335 wrote:
民法第1030-1條...(恕刪)

能不能說顯失公平,再調整分配額,有爭議
superyuren1998 wrote:
能不能說顯失公平,再調整分配額,有爭議


除非有事先立契約..

像離婚要把房子還回來(旦你都立這條了..還有人會收嗎)

不然還沒看過有人成功的..

因為1030條說的很清楚..轉一下Z大的文

zaeo9335 wrote:
民法第1030-1條
..贈與登記是配偶無償取得財產.
..無償取得財產不列入剩餘財產.
..如果離婚.你不能要求均分房屋.


贈與登記是配偶無償取得財產

這無償取得的對象並沒有限定一定要配偶以外的人....

只要是無償取得...那就是不列入剩餘財產

簡單看就是1030-1條的規定是

不看他從誰手中得來的...而是看他得到的方式
mr.壹陸捌 wrote:
請教一下,夫妻辦贈與...(恕刪)


我認為2萬有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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