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純好奇請問一下,租金要一萬出,但現金買下不到四百萬就能買到的房子大概位於什麼縣市?我的條件比你列的還好,但我買不起房子,租的房子租金不到一萬財力證明...存簿的正本...很難造假...之前我也要求租客出示證明...她拿老公的存摺...每個月收入8萬...常態維持3XX萬...嚇死我了..我才1萬出的租金...他的存款都能現金買下我的房子了..要求提出證明...這是合理的...寧可便宜出租...也不要整天擔心收不到租金...
cll2005 wrote:在美國加拿大 租房子要看信用紀錄 (租客要簽同意書)還要提供上個租房的聯絡電話 電話訪查 啥?美國我不知道,我住溫哥華沒這種事。這是繁體中文的租客資訊小手冊BC省租客小手冊加拿大法律是偏向保護租客的。
silentcat wrote:存摺等存款或收入證明是我的話我會有忌諱但我想不出什麼方法解你的題我自己的認知裡押金就算是保障了頂多再加上公證租約至於樓上講到錢以外的狀況就要靠您讀人的能力了(並不是有錢就不會想不開啊) 正確的答案,五分奉上。基本上,看出人的未來發展可能,沒啥方法的。
Chi_1988 wrote:我倒是覺得還好,這也(恕刪) 我也這麼認為,就如同很多賣家會在拍賣網頁上註明一些但書至少會過濾掉一些無法接受賣家規定的買家租房子也是一樣,如果你一開始刊登的廣告有載明需財力證明那我覺得問題不大如果沒有,那我覺得有點過份;也怕一開始沒講清楚造成雙方的疙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