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

房子掛娘家爸爸名下,未來有贈與稅的問題嗎?

小火禪師 wrote:
通常都是聽到年長的買放給年輕人
很少聽到年輕的人要放給年長的那裡

建議放自己身上最保險
人心啊




寧願買給小孩也不要把房產過給長輩
以後法律問題或其他問題會比較少些
人文小八 wrote:
有一些房子的問題眉角(恕刪)

所有相關文件稅單都寄新家就好了阿
有沒有良心都是自己人在說的啦~~~
因為母親在銀行上班的關係,之前也有考慮用母親名字貸款(利率較低)
所以當時有研究一下這方面的問題,可以參考看看
研究認為贈與稅沒什麼問題,但是地價合一稅會是個問題

1.【贈與稅】
有扣除額2000萬左右,如果娘家沒什麼財產的話,500萬的房子不用扣稅

2.【地價合一稅】
繼承的時候會依公告地價做為你取得的成本
假設公告地價是250萬,到時候繼承就會是您以250萬取得這筆不動產
假設賠本賣出450萬,但因為以250萬取得不動產,帳面上您賺取的200萬就要繳地價合一稅


問過做會計的朋友還有當時房仲的代書都有提醒這一點
參考看看,如果有訛誤的部分再麻煩補充
掛名這件事情其實只是我們心裡以為而已
所有權狀的所有人是誰,登記在父親名下就變成父親的財產
500萬的借據,最後可能是個空
繼承時,地價都不一樣了
也有可能只能拿錢回來,或是分到更少的比例
所以這樣做好不好,事情就很清楚了

只是
帳單,稅單不想給人知道
-->這不是寄到新家就可以了嗎
記得再去申請地政的異動即時通
http://caf677.pixnet.net/blog
人文小八 wrote:
有一些房子的問題眉角(恕刪)

這樣做你明顯就是輸了
你因為什麼不提出娘家的人房子給你和老婆住,掛你名子
不是都說你是半子??
人文小八 wrote:
一、我的戶頭仍然可在原來戶籍內,而不是自購的房子內(空屋可以少了戶長)?
二、每年的房屋、土地稅單等各項繳費,是透過國稅局辦理寄到娘家是否就不用讓夫家知情?


如果是想偷買,又只是要放空屋不想出租
那所有相關單據直接寄到新屋就好啦
根本沒必要找人頭

如果想省稅 (房屋稅)
確實可以移一個家人到該戶去當人頭
自己的戶籍不用移

不過不管怎麼弄
將來離婚對方都可以要求分配
只要是結婚後的財產雙方都是可以要求分配的

千萬不要登記別人的名子
太多這種鳥事了
既使自己最新的父母與兄弟姊妹都不可靠

如果你爸爸有私心
將房產留給他兒子
你怎麼辦
別跟我說不會
很多老一輩的人
覺得女兒嫁出去是別人的
只有自己的兒子是自己的
將來而兒子不孝了
又去找女兒養
如果女兒跟兒子計較
就說女兒不孝
請做最壞的打算才是正道
max麥斯 wrote:
依照你的想法登記爸爸名字,設定抵押給你 2000萬.


要這樣做,
爸爸名下財產要先移出,
家裡兄弟才不會跳腳吧...
日後只要家人放棄繼承..
就不會有後遺症....



JM-James wrote:
我朋友就是這麼幹的...這叫密件買房..


頂多家人不會察覺而已,
沒上過法院嗎?
一旦進行訴訟,
名下有多少財產都會寫得一清二楚.....
除了海外置產....
ForLucky wrote:
你因為什麼不提出娘家的人房子給你和老婆住,掛你名子
不是都說你是半子??(恕刪)


現在男人也有娘家了?同婚真的改變世界啊!

忍不住,插個嘴 ....
這房子是婚後財產,無論您夫家知情與否,他都擁有一半。
如果要登記在爸爸名下,可以寫借名登記契約,但國稅局仍可能認定為贈與
人文小八 wrote:
謝謝大家!其實我也在(恕刪)


你的目的很單純,
就是不想讓夫家(包含丈夫?)知道你買房對嗎?

那也不用那麼麻煩,
直接登記你的名字就好,
戶籍也不用遷入維持在現有處(夫家),
新房子就直接是空屋也沒關係(唯一缺點是不能申請自住稅率)。

通訊地址可以跟稅務機關約定用娘家的地址,
這樣稅單甚麼的就都會寄去娘家,
夫家不會知道的。
  • 11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1)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