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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是繼承人,媽媽是監護人(售屋問題)

工作穩定 信貸下去不就有頭期了 北北基頭期200萬選擇很多了
樓主提到頭期款,是想以賣掉房子的錢拿去買房嗎?孩子是繼承人,前夫過世後前妻會有房子的繼承權嗎?
如沒有繼承權,賣房的錢是繼承人也就是小孩的錢,買房會用小孩子的名字?還是你的名字(應該不行 因為你不是繼承人,但監護人有沒有權我就不知道了)
還有一個方法,賣掉的錢去信託,孩子成年以前不能運用,或是以定存方式放著,看孩子離成年有幾年,就存幾年定存
帶髮修行 wrote:
樓主提到頭期款,是想以賣掉房子的錢拿去買房嗎?孩子是繼承人,前夫過世後前妻會有房子的繼承權嗎?
如沒有繼承權,賣房的錢是繼承人也就是小孩的錢,買房會用小孩子的名字?還是你的名字(應該不行 因為你不是繼承人,但監護人有沒有權我就不知道了)
還有一個方法,賣掉的錢去信託,孩子成年以前不能運用,或是以定存方式放著,看孩子離成年有幾年,就存幾年定存(恕刪)


其實你講那麼多都沒有用

他問了

就是想把小孩的房換成錢

在把錢換成他的房

那錢就和小孩無關了

就算沒換成房..也會換成他的錢放他口袋才安心

房以後如果他死了...還是小孩的

旦他死的時候房還在不在就和他小孩無關了
要留意"房地合一稅" 會課不少喔..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W9Mqd0Skh6I
1. 法律依據
民法第1087、1088條
未成年子女,因繼承、贈與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為其特有財產。

未成年子女之特有財產,由父母共同管理。
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之特有財產,有使用、收益之權。但非為子女之利益
,不得處分之。

2.
根據版主提供的資訊,小孩是爸爸的繼承人,於爸爸去天國享福那一刻起,繼承爸爸的權利義務,所以小孩子是那棟房子的所有人。

又根據上面所列法條,今日小孩子是房屋所有人,且因繼承而來的,所以這個房子是小孩子的特有財產。

法條只列使用及收益之權,並不包括處分,若監護人想處分房子(賣掉的意思),因為涉及自己代理問題,須要幫小孩找另一個法定代理人(向法院聲請選任),行使法定代理人對於未成年子女物權行為同意權(民法75-79參照,因為我不知你的小孩幾歲),否則監護人逕行處分房屋的話,是無權處分,效力未定,等小孩成年後,是可以拒絕這筆交易,導致賣房子的事情整個無效,小孩仍是房屋所有人的!!!!而監護人則必須負起債務不履行責任,向買房子的人賠償損害

所以沒得到小孩+小孩的特別代理人同意,整件賣房子的事情會變得超級複雜。

說簡單點,監護人的權限並沒有那麼大,物權的效果是對世效,且法律特別保護未成年子女!!!
以上僅供參考,其實版主可以去問問法扶~
蔡三爺 wrote:
民法第 1087 條...(恕刪)


這落落長,真的都是廢話(我的外甥就遇過了),解套方法就同我四樓說的。隨隨便便都可以把房子賣掉的,等小孩長大也要不回來。
麥小貝 wrote:
我的用意就是很單純,...(恕刪)

案情沒那麼複雜,不用花錢找律師。如果真的不放心,市政府有免費的法律諮詢服務。

父母親可以處分未成年子女的房地產,只要在地政事務所辦過戶時,登記申請書寫上為其利益處分並簽名。

如果怕其他親戚有意見,就將新購買的房子登記給小孩。即使不買房子,扶養小孩費用也要你負擔,有正當性的理由當然可以賣房子。

tang602756 wrote:
要留意"房地合一稅"...(恕刪)

如果被繼承人(小孩父親)是在104年12月31日前取得房地產,就不會有房地合一稅的問題。

iosandroid88624 wrote:
1. 法律依據民法第...(恕刪)


買方只要是善意第三人,買賣合約是有效力的。
aoc987 wrote:
案情沒那麼複雜,不用...(恕刪)

這個大大給的是正確答案沒錯喔~
地政辦登記時 會要求在申請書上切結 確為未成年子女利益處分
然後提出自己的印鑑證明
也確實沒有房地合一的問題


實務上是很常遇到這樣的狀況,這沒什麼好苛責的
扶養小孩也確實要花費...而且又是單親家庭
iosandroid88624 wrote:
1. 法律依據民法第1087...(恕刪)


不懂別胡扯。


樓主問專業吧!
這樓回答....應該.....
之類的都別聽,

一堆明明不懂,或不確定的,拼命在回答,還說的跟真的一樣。

正確答案都被淹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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