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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雜的土地繼承問題,有請高人

每次看到類似的問題的時候總是有些人會跳出來亂回覆XD

首先針對你們的狀況作個分析
奶奶比奶奶媽媽先過世,所以奶奶的小孩有代位繼承權-也就是你爸跟爸爸的兄弟姊妹
然後撇除奶奶的部分,奶奶的兄弟姊妹也有奶奶媽媽的繼承權
所以現在來看的繼承人總共為,爸爸、爸爸的兄弟姊妹、奶奶的兄弟姊妹

另外這個繼承那麼久發現很有可能是被地籍清理清出來的或是列管要滿15年準備標售被通知的
不管怎麼樣想要知道遺產的狀況,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去調奶奶媽媽的遺產清冊
準備爸爸的身分證影本印章,去戶證調奶奶的除戶謄本以及奶奶媽媽的除戶謄本
然後帶著這些除戶謄本及爸爸的資料去國稅局調遺產清冊
等確認好遺產之後你們在評估是否真的有需要繼承

從對方的態度來看,不論是分割繼承或是拋棄繼承(知悉三個月也許早就過了)
他們都希望你們能放棄掉
一堆要樓主放棄繼承的
如果是市值好幾億的土地繼承權, 不曉得是不是一樣看法?
chuway wrote:
端看換算下來金額再決(恕刪)

超過時限或欠稅太多,政府(法院)會幫你處理(拍賣),扣除欠稅與手需費,多的錢直接匯入繼承人戶頭
請不要提供這種錯誤的資訊,哪一個政府會主動匯錢給你?如果什麼都不辦這筆錢15年後就充公
金額大小真的是問題,如果是幾百萬、幾千萬叫人放棄顯然違反人性
要就先查到底能繼承多少錢吧!
tian wrote:
好吧,上面描述因為狀(恕刪)


<首先>
遺囑給不給看~無所謂~
先去查你奶奶的財產清冊~
<然後>
你舅公要你們準備印鑑證明+戶籍謄本,簽署放棄繼承.......
這種文件我是不會直接給你舅公的~
<如果>
有找代書辦理讓你們繼承的事項?還是只是要你們放棄繼承?
請你舅公講清楚~
<同意>
那就帶著文件(印鑑證明+戶籍謄本)
有需要蓋印鑑證明的章~當場看過才要蓋~
<最後>
印鑑證明的章~絕對不離手~(如果有代書要統一幫忙蓋)
不要讓章離開你的眼睛~蓋完即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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