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羽斷翼 wrote:
不用賣親戚因為問題在...(恕刪)
這點可以回黑大,拍賣屬於"被迫出售"的一種,適用20%單一稅率。
adais wrote:
樓主的問題,上面回復的很多都只是一知半解的風涼話,請樓主善用"自用住宅重購退稅"的技巧,是可以不用繳任何所得稅的。.(恕刪)
DESHUN wrote:
一名網友在PTT表示,今年繼承媽媽名下房子,媽媽買入總價1,000萬元,房貸還有750萬元,等於媽媽只留給他250萬元。他想以原價1,000萬賣掉,結果發現,房地合一稅竟然得繳262萬元,等於賣房子要倒貼12萬元,簡直快昏倒。...(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