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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前二年內贈與繼承人農業用地,於列管期間內移轉須補繳贈與稅及遺產稅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被繼承人死亡前二年內將名下農業用地贈與其子,於5年列管期間內,受贈人因買賣移轉除補繳贈與稅外,因該筆土地已無免稅規定之適用,尚須補繳遺產稅。
該局指出,為避免死亡前短期間內藉贈與規避遺產稅,被繼承人死亡前二年內贈與配偶、子女、孫子女、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等人之財產,應視為被繼承人之遺產,併入其遺產總額課稅。惟如贈與行為時該贈與標的免課徵遺產稅,則可准免併入遺產課稅。
該局舉例說明,被繼承人甲君死亡前二年內贈與其子農業用地經核准不計入贈與總額,甲君死亡,如該筆農地於列管期間內仍作農業使用而且未移轉者,免併入甲君遺產總額課稅;惟如甲君之子於5年列管期間,將該筆農地出售,除該筆贈與之農地已無免課贈與稅之適用應補繳贈與稅外,尚應併入遺產課徵遺產稅,至所補繳之贈與稅,可自應納遺產稅額中扣抵。
該局特別提醒民眾,被繼承人於死亡前二年內贈與農業用地,受贈人如欲將受贈之農地移轉或作非農業使用,須俟5年列管期滿,以免遭追繳贈與稅及遺產稅。民眾如有任何疑問,請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審查二科洪素玉
電話:(04)23051111轉2225

J5942 wrote:
農地的話,臨地的所...(恕刪)



目前的法令沒有這樣的規定。
大大建議父親還清那筆50萬的債務

因為你是保人

至於爺爺給父親的資產

做晚輩無法管

但是那些都是長輩的

做晚輩只能給與建議

看不出來你爸有被騙!!!




Ju_Hua wrote:
他工作收入不高一個月有賺5000就要偷笑(今年我爸還跑去跟農會借貸50萬,我被迫成為擔保人...現在想到都覺得擔憂,我現在薪水只有25K,光養自己就不夠了OTZ),我也不曉得我爸到底在幹嘛,可以缺錢缺到把僅有的土地賣掉?


你25000都不夠花了,你要他5000怎麼夠?不賣地難道賣老婆?
JIN DER LAND OFFICE

Ju_Hua wrote:
今年我爸還跑去跟農會借貸50萬,我被迫成為擔保人...現在想到都覺得擔憂,我現在薪水只有25K,光養自己就不夠了OTZ


你爸要賣土地

這是他的問題

你被迫成為擔保人

這才是你的個人問題

"保人"這事情

你自己好好斟酌

新台幣是六親不認的



請教鄉民難有幫助...
花點錢請教律師 看看是否有補救方法?

Ju_Hua wrote:
一直說大陸都要攻打過來了趕快把土地賣一賣
那有預計大概什麼時候打過來呢
很多人都說版主爸爸繼承的土地要賣跟兒子無關,但錢花掉爸爸需要錢,又跟兒子有關,事不關己都可以說得很輕鬆,我舅舅就是把繼承的土地敗光,最後,搞得兩個兒子都不跟他住,他跟舅媽兩人外面租房子,沒人會怪兩個兒子,希望,版主父親能個多為家人著想! 有這樣的父親想必版主很頭痛,但也要做下最壞的打算,祝好運!

阿布0615 wrote:
伸港鄉, 農地等重劃...(恕刪)

現在的規定農地要變更只有區段徵收沒有什麼重劃的事!要政府動用到區段徵收的機會很小,除非當地繁榮到人口住不下。
先叫你爸拿這筆錢把他借的50萬還掉,
其他他想怎樣你也管不著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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