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lume123 wrote:九年前外公病奄,外婆...(恕刪) 版大好我個人看完你的解釋我猜你大舅媽會想要你們去主張應該是他們當初都登記共有的共有人一些想賣,一些不想賣想用多數決賣全部土地但是不符合要件所以要請你媽主張特留分去訴訟取得部分財產屆時再主張多數決處分共有物個人淺見,有誤請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