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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購屋,要求男友在外房租費轉為補貼房貸(轉貼)

合理,還沒結婚,
各付各的非常公道
lucifer076 wrote:
在網路上看到這則事件...(恕刪)

釣出好多老司機XD
用"補貼房貸"名義不好...
以後分手會產權難分,
最好還是有正式租約.
錯錯錯,完全不合理
最合理的情況是,男友買房,女友過去住免費的,還要養她,女友薪水好好存起來再另外買房出租,租金補貼女方買的房的貸款!
這女友懂事、體貼,
男人月付5000元,都還斤斤計較,
很難讓人信賴或期待。
建議早點分手。
女友買了房本來就是要自住,還為了跟男友一起住要搬出去,就為了分攤房租費用,
擺明就是男的不想出錢跟怕沒面子,想出這奇怪方式。

要搬出去租房子,又要找房客來住,之後萬一房東不租了,或房客不租了,
一堆事情忙死人,怎麼會想到這種天兵方式,就為了男友覺得是在幫忙付房貸。

釣魚文無誤!!哈哈
lucifer076 wrote:
在網路上看到這則事件...(恕刪)
付一萬也合理啊
如果一個男人連五千都付不出來
女生快換人吧
以後會很慘
這女友真的不錯,租金不算太貴

對男生而言也有實質省到錢(本來就要租房了),

約會所需要花費的時間也節省了不少

而提前同居也測試一下能不能共同生活

就算未來真的分手了,彼此也沒虧欠

不管怎麼說都划算!!!

(PS:女生別傻傻的說補貼房貸,不然遇到難溝通的,他還會主張自己有部份產權,直接說便宜出租就好)

(PS2:若原PO就是男友,請認清那就是女友的房子,你就是房客;未來結婚也是老婆的財產)



lucifer076 wrote:
在網路上看到這則事件...(恕刪)

才5000 ,有新房住為什麼要去租舊房子,邏輯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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