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買了房本來就是要自住,還為了跟男友一起住要搬出去,就為了分攤房租費用,擺明就是男的不想出錢跟怕沒面子,想出這奇怪方式。要搬出去租房子,又要找房客來住,之後萬一房東不租了,或房客不租了,一堆事情忙死人,怎麼會想到這種天兵方式,就為了男友覺得是在幫忙付房貸。
這女友真的不錯,租金不算太貴對男生而言也有實質省到錢(本來就要租房了),約會所需要花費的時間也節省了不少而提前同居也測試一下能不能共同生活就算未來真的分手了,彼此也沒虧欠不管怎麼說都划算!!!(PS:女生別傻傻的說補貼房貸,不然遇到難溝通的,他還會主張自己有部份產權,直接說便宜出租就好)(PS2:若原PO就是男友,請認清那就是女友的房子,你就是房客;未來結婚也是老婆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