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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有筆財務糾紛

支持提告
媽媽哭哭啼啼
難道是要弟弟吞下去嗎?
對弟弟而言情何以勘
尤其是哥哥死不認錯

這種人,還需要稱他為哥哥嗎?

不提告
就是家和萬事興
說真的
這種「家和」
弟弟要嗎?
真的扯,裝潢220萬,以15年前的物價是很高檔的裝潢

我在15年前裝潢22坪的房子也才花了28萬,就覺得很不錯了

連親兄弟也騙,真過份

WAN3636 wrote:
如果有錢生活過得去
何必跟親人計較


古有明訓~親兄弟明算帳

何況是用騙的,,,都不把你當親人了,,,
再一切都沒證據的情況下,不如就姑且相信220萬是裝潢吧!

大哥要分錢就同意,
但前提是貸款清償完,
有獲利再依照560/240的比例去分,

兩個好像都有問題,小弟想貪大哥的頭期款,大哥貪小弟的低利貸款

大哥既然現在狀況差肯定沒錢給弟弟,想賣房子,現在先把大哥搬出來再說,他不搬什麼都不用談
一家人只好自認倒楣,房子賣了,錢算清楚,以後不要來往即可

如果市值真的是30萬/坪,30萬*28坪=840萬

小弟已付了300萬貸款,大哥付了240萬頭期款,先考慮回本....

剩下840-300-240=300萬,實際上貸款560萬,看看現在還欠銀行多少

如果還清還有剩下的錢,看看要不要施捨送給可憐的大哥,或是兩人平分

基本上房子是小弟的名子,貸款就是要他負責,如果不想要房子就趕快處理

不然每個月繳房貸也是被銀行賺利息,15年前的利率應該比現在高很多....

wchpfish wrote:
一家人只好自認倒楣...(恕刪)


確實是這樣,雖然小弟當年可用公司貸款,但利率也要2.25%。

現在欠銀行還剩約300多萬的貸款,以市價賣屋後扣掉我弟這些年付的成本,大概也沒剩多少,小弟主張一定要拿回自己的本錢,我大哥又堅持要分一半,雙方爭執不下才很難。
如果是我該告該撕破臉就撕
反正未來也不會好氣好合

D.O.A wrote:
我弟跟我大哥有筆財務...(恕刪)


房子是你弟名字,就"請"大哥搬出就好了,出租賺房租也好~

房貸也是你弟繳,怎麼樣都站得住腳..
為何你要管你哥哥呢?

房子是你的 產權是你的
你就直接賣掉阿
為何要分他
他的頭期款當作這些年的租金扣除就好了

已經到這一步了 臉早就撕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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