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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望政府的租賃專法可以參考日本的政策,保障房客


直長髮的女子 wrote:
我一點都不想當房東...(恕刪)


寧可買股票每年獲利還有6%

如果是這樣沒人要當包租公,你也租不到房了,每年股票獲利6%🤣🤣🤣

用嘴講最快了,

cw1199 wrote:
一堆天方夜譚的想法。

真懷疑這種論調,樓主到底出社會了沒?????


台灣幾十年前有375減租、耕者有其田政策,租房租到老死根本不是天方夜譚的想法。

永遠只是永遠 wrote:
如果是這樣沒人要當包租公,你也租不到房了,每年股票獲利6%🤣🤣🤣

用嘴講最快了,


我名下有不動產,不需要租房呀!

直長髮的女子 wrote:
如果可以租房租到老死,給房東半年的禮金我也願意。

付一點租金就想住到老死盡
那麼誰還會想買房呢
那你幹嘛還替無殼蝸牛耽心呢? 吃飽沒事幹阿...

台灣法令對房客超有保障的! 押金也只能拿2個月,遇到惡房客還得白白讓她住2個月後才能提告,等於4個月中房東對房客沒轍.
誰說房客一定是弱勢? 有些房客比房東更有錢,只是她要的地點正好不是她的,只好跟房東租.
應該要修法,不可一昧嚴重偏袒房客!

直長髮的女子 wrote:
我名下有不動產,不...(恕刪)
直長髮的女子 wrote:
台灣幾十年前有375...(恕刪)




這種文應該要推一下

法令修訂要考量保障房客完整權益,樓主想的不盡周全
建議修訂項目如下

1.房客可租到老死或房客死後,其直系親屬可續租到老死,房東不可終止租約。
2.房屋租賃房東應負擔包含水、電、瓦斯、電話、網路、管理費、車位、稅金等各項費用,不得轉嫁房客。
3.房東應負擔房屋內所有設備之修繕,若房客提出需求,房東應對設備每3年進行更新。
4.租金支出可完全抵扣所得,房東不得拒絕房客申報。
5.房東於租約不得調漲租金。
6.房客租賃滿三年,可以公告現值向房東購買承租處,且承租期間租金可抵扣購買價金。

這樣有沒有比樓主題的完善。



PS.小朋友在房門上掛上襪子,期待聖誕老公公給糖果,當然要給他糖果,難道跟他說世上沒有聖誕老公公,太殘忍了。
選後房屋成交量持續低迷。

政策建設停擺中。


許多建商~預推的建案,建商還沒動工的預售新建案。

看情況,可能都要停擺了~可以去問目前還未建的預推建案。目前舊的還沒賣完。



連二手的交易,都剩去年的平均每月的交量一半不到了。

投資客盡力了,準備要永無解套了。
一日三千刪 wrote:
選後房屋成交量持續...(恕刪)

樓上的,一日三千刪=iv100=cp88888=也速該=貼木真
又開新帳號?!最近很忙,發文換帳號回文

直長髮的女子 wrote:
台灣幾十年前有375...

(恕刪)


誰跟你說375要租到死的

375租約地主也有權在租約到期後解約好嗎

直長髮的女子 wrote:
高房價是內需嚴重不...i(恕刪)


住是基本人權

三芝,金山,萬里已實現基本人權

政府沒一條法令規定你一定要住高價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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