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gbsor wrote:
請問房屋出租給房客,...(恕刪)
可以主張房客過失(抽菸)侵權(毀損房屋),向房客的繼承人求償,如果房客有遺產,是有機會拿到賠償…
不過…請先確認你一切合法…掀了馬蜂窩,你就難收拾了!
黑羽斷翼 wrote:
辦理限定繼承作什麼...(恕刪)
剛好看到以下新聞,你參考看看,2個都死了,繼承人可告也需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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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翁闖紅燈遭撞死!子女需賠229萬
三立新聞網
2018年10月8日 上午8:35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一名63歲的黃姓男子,去年7月23日晚間走行人穿越道過馬路時闖紅燈遭22歲翁姓女騎士撞上,雙方皆傷重不治,但翁女家屬認為對方闖紅燈才發生這起車禍意外向黃男家屬求償5百多萬,法官認定黃男因沒遵守交通規則、侵犯對方路權,因此判決黃男家屬需賠償229萬元。
據《聯合報》報導,去年7月23日黃男步行到路口時擅闖紅燈穿越斑馬線,遭騎車行經桃園長壽路和振興路交岔口的翁女撞上,兩人重傷送醫,黃男2天後身亡,翁女也在4天後因顱內出血、中樞神經衰竭死亡,翁女父親認為是對方闖紅燈才釀禍,以繼承人身分向黃男3名子女求償5百多萬。
黃男3名子女聲請拋棄繼承卻因超過期限遭駁回,目擊證人李姓騎士向法官表示,當時和翁女一起在路口等紅綠燈,綠燈起步時驚見前方有人闖紅燈,他幸運閃了過去但翁女沒閃過撞了上去。經調閱行車事故鑑定,法官認為翁女遵守交通規則,不但沒酒駕也沒超速,雖然有行車注意上的疏忽責任,但黃男闖紅燈才是車禍主因,因此判決黃男家屬須賠償翁女家屬229萬元。(編輯:林宛瑩)
https://tw.news.yahoo.com/%E8%80%81%E7%BF%81%E9%97%96%E7%B4%85%E7%87%88%E9%81%AD%E6%92%9E%E6%AD%BB-%E5%AD%90%E5%A5%B3%E9%9C%80%E8%B3%A0229%E8%90%AC-003509337.html
wenjong wrote:
租約不一定需要有保人,也不見得有必要。
但是租約內一定要要求租客投保房屋保險,並且要有保單收據與聯絡方式。
希望能學到一課。
火險也是租客要付的費用嗎?








一頭牛,剝兩層皮, 果真是高手, 學到一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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