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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房屋出租給房客,發生火災,房客不幸往生...租屋合約沒保證人...

所以民法的限定繼承其實根本是漏洞一堆
人往生了,無刑事責任。樓主只能去提民事訴訟,慢慢等吧?有房有地租人收錢笑呵呵,有房有地租人收不到錢........

朋友一直說要買合理價位,以後會看漲的房子來出租,
賭寬限期內房子會漲,期內收到的租金扣掉利息就是賺的,
最後房子漲再賣掉,再賺一筆。

結果新聞沒多久就PO租客自殺~~~XD

kgbsor wrote:
請問房屋出租給房客,...(恕刪)


可以主張房客過失(抽菸)侵權(毀損房屋),向房客的繼承人求償,如果房客有遺產,是有機會拿到賠償…

不過…請先確認你一切合法…掀了馬蜂窩,你就難收拾了!

imt000040 wrote:
放心, 等鑑定出來...(恕刪)


真的放心去告
這樣我們才有好戲看

kgbsor wrote:
因為火場鑑識報告,疑似菸蒂~=_=
(恕刪)


其實..你還有一個問題沒辦法解決前..你沒辦法求償成功才對

就是"菸蒂"

先問菸是誰抽的??這看起火點會比較沒爭議..旦如果起火點在門附近..爭議就來了

你要證明菸是2樓的人抽完亂丟的..不然說不定是三樓啊..你憑什麼向2樓的求償??



在來是疑似...

你是殺人犯和你疑似殺人犯<---二者間是等號嗎?

你要能確切的證明..而不能用疑似二個字去證明

罪證確鑿在來談賠償
黑羽斷翼 wrote:
辦理限定繼承作什麼...(恕刪)


剛好看到以下新聞,你參考看看,2個都死了,繼承人可告也需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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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翁闖紅燈遭撞死!子女需賠229萬
三立新聞網
2018年10月8日 上午8:35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一名63歲的黃姓男子,去年7月23日晚間走行人穿越道過馬路時闖紅燈遭22歲翁姓女騎士撞上,雙方皆傷重不治,但翁女家屬認為對方闖紅燈才發生這起車禍意外向黃男家屬求償5百多萬,法官認定黃男因沒遵守交通規則、侵犯對方路權,因此判決黃男家屬需賠償229萬元。
據《聯合報》報導,去年7月23日黃男步行到路口時擅闖紅燈穿越斑馬線,遭騎車行經桃園長壽路和振興路交岔口的翁女撞上,兩人重傷送醫,黃男2天後身亡,翁女也在4天後因顱內出血中樞神經衰竭死亡翁女父親認為是對方闖紅燈才釀禍以繼承人身分向黃男3名子女求償5百多萬。

黃男3名子女聲請拋棄繼承卻因超過期限遭駁回,目擊證人李姓騎士向法官表示,當時和翁女一起在路口等紅綠燈,綠燈起步時驚見前方有人闖紅燈,他幸運閃了過去但翁女沒閃過撞了上去。經調閱行車事故鑑定,法官認為翁女遵守交通規則,不但沒酒駕也沒超速,雖然有行車注意上的疏忽責任,但黃男闖紅燈才是車禍主因,因此判決黃男家屬須賠償翁女家屬229萬元。(編輯:林宛瑩)
https://tw.news.yahoo.com/%E8%80%81%E7%BF%81%E9%97%96%E7%B4%85%E7%87%88%E9%81%AD%E6%92%9E%E6%AD%BB-%E5%AD%90%E5%A5%B3%E9%9C%80%E8%B3%A0229%E8%90%AC-003509337.html

iv100 wrote:
剛好看到以下新聞,...(恕刪)




那位老先生留的財產要超過賠償金額..才會有債務的產生

真的判了跟拿不拿的到錢..這二者間還是有衝突的

法定限定很鳥..旦對單一債務人時..確很有用

kgbsor wrote:
...租屋合約沒保證人...(恕刪)


租約不一定需要有保人,也不見得有必要。
但是租約內一定要要求租客投保房屋保險,並且要有保單收據與聯絡方式。
希望能學到一課。

wenjong wrote:
租約不一定需要有保人,也不見得有必要。
但是租約內一定要要求租客投保房屋保險,並且要有保單收據與聯絡方式。
希望能學到一課。

火險也是租客要付的費用嗎?

一頭牛,剝兩層皮, 果真是高手, 學到一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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