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avenmomo wrote:
個人建議 你就把兩位...(恕刪)
有得拖了,我玩過一次
現在都嚴選房客
CoupleX wrote:
你可以參考看看這一...(恕刪)
黑羽斷翼 wrote:
這個說真的..我朋友遇過.2年.走一個法院走了2年..
真的到了每次強制搬離點交..父母都會不見..留一個6-7歲的小朋友在家
第一次在排時間..法院不點文
第二次在排時間..法院就是不敢點文
第三次..我朋友跟小朋友講..小朋友你出來一下我叔叔有事問你..
他走出來..門直接就關起來..跟法院的說..你點交吧
跟警察說..小孩不在屋內..屋內沒人..現在在進行強制搬離點交
你敢把人放進去..我會告死你..
有要進屋搬任何東西..請他們父母出面要求..
小朋友無權作任何決定..
小朋友就一直哭..法院也一臉無奈..警察一臉苦逼..屋主..你能體會他的心中想法吧..
免費讓人住了2年..結果還要當壞人..................十惡不赦的壞人...
poiu124 wrote:
向社會局提出遺棄,要求子女負責接回扶養。(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