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zo69356 wrote:第十二條(租賃契約消...(恕刪) 房客耍賴,你打算利用房客在家時把他的東西當廢棄物處理?還是利用房客外出時,迅速將他的家當清除?遇到賴皮的可能加告你一條偷竊,假設他賴說家當中有5兩黃金一條不見了,他跟法官哭訴這5兩黃金是他爸媽唯一留下來的給他紀念品,那你就慘世界上什麼樣的人都有,一切按規定來,別自找麻煩
還是按照流程吧,碰到租屋蟑螂就算你倒楣,就這樣再說法律本來就是上上法院才叫有用,不然為什要叫法律?執行法律本來就是由執法的人去執行去做很多人都誤會認為法律是不用走法院或幹嘛的就可以直接私自執行、以暴制暴、私刑私自執法/私刑不是正常管道如果大家都可以私自處理了那幹嘛還要人民保母警察/法官?人人都當可以當警察/法官,自己說的算就好了不是嗎?你可以嗆警察為了業績年年開你罰單,你也可以罵法官恐龍,判你敗訴或拖很久但你不能否認你需要他們當然你也可以直接私刑教育這些房客/人不然怎麼會有黑社會? XD
Bazooke wrote:還是按照流程吧,碰到租屋蟑螂就算你倒楣,就這樣再說法律本來就是上上法院才叫有用,不然為什要叫法律?執行法律本來就是由執法的人去執行去做很多人都誤會認為法律是不用走法院或幹嘛的就可以直接私自執行、以暴制暴、私刑私自執法/私刑不是正常管道如果大家都可以私自處理了那幹嘛還要人民保母警察/法官?人人都當可以當警察/法官,自己說的算就好了不是嗎?你可以嗆警察為了業績年年開你罰單,你也可以罵法官恐龍,判你敗訴或拖很久但你不能否認你需要他們 所以專法可以撕掉了,,,押金照扣2個月,,反正法院判了才算張淑晶們還是會慢慢跟你玩反正沒強制力,無三小路用
ponpon19861210 wrote:如果房客繼續擺爛房東依照租賃専法第12條強制點交是否會被告 怎麼樣的擺爛如果是單純的點交和清空屋內.而房客已不住那.可以依租賃専法第12條去走旦如果不是.........那麻煩回去看民法...民法優先於租賃専法所以你說的擺爛是指什麼?
黑羽斷翼 wrote:怎麼樣的擺爛如果是單...(恕刪) 存證信函寄五次催告了超過一個月這個房子是辦公室/倉庫不是住宅Line留言沒回手機打不通戶籍地沒人住租賃地天天三餐看也沒人催告超過一個月存證信函寫有異議請立刻聯絡都沒任何回應猶如人間蒸發房客要告是他的權利只是這種人間蒸發狀態下 去清空房子房客告的成嗎
ponpon19861210 wrote:存證信函寄五次催告了...(恕刪) 其實很多房東都住在國外我朋友說:用外國人的身份在國外設一個租屋蟑螂查詢網站不就得了?我覺得人頭何其多真的是專業蟑螂那就是用假身分訂租約住在裡面不走也可以或是以後的房東訂租約都寫權利範圍百分之99反正有百分之1可以合法進出⋯總之 好房東 愈來愈少 不斷退出市場只是害到未來想租房子的年輕人而已超過一定年齡的老人是租不到房子的不用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