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1000萬
一半是500萬加1.2倍設定
A 就先設定600萬債權設定(可以自己跑)
確定有賣屋:要求 要一起簽約
1.有履約:
先請你爸爸押500萬 本票及借據一起給你媽
簽約前 跟代書講
進履約之後你爸媽賣房價均分的事
請你爸爸先寫出同意撥款500萬到你媽的帳戶下(同意書你媽也要有一份才能依據)
2.無履約:
簽約10% 你媽拿5% 50萬
完稅10% 你媽拿5% 50萬
買方貸8成 你媽要拿如果你爸先拿走就沒轍(跟詐騙一樣)
B 安全方式
先由銀行辦理財型貸款出來(先設定好)
設定高一點
例可貸700萬
你爸媽確定賣好房子例賣1020萬
簽約過程中你媽由你爸理財型帳戶領出610萬
C 更安全方式:
不要太在意一定要拿一半價錢
估合理價,吃一點小虧
估980萬,請你爸貸出490萬給你媽(離婚前先說好拿錢走人)
就不用管你爸賣多少?如何賣?或你爸留著 這樣 太費心了
b691011 wrote:
結婚後買的不論登記誰的名字,你爸你媽一人一半,因為婚後夫妻財產共有制,離婚就是一人一半..(恕刪)
請詳讀民法第1017條:
夫或妻分婚前財產與婚後財產,由夫妻各自所有
不能證明為夫或妻所有之財產,推定為夫妻共有
財產: (有登記)各自所有 ; (無登記)夫妻共有.
普遍錯誤認知:結婚後所有財產就歸夫妻共有
普遍錯誤認知:分不清A有登記B無登記的差別
A)婚前婚後財產已登記所有權人,夫妻各自所有
B)婚前婚後財產無法登記所有人,推定夫妻共有
C)婚後財產,離婚時剩餘財產差額有分配請求權
**婚後買了房,房子登記老婆名下
離婚時房子是夫妻1人1半嗎.不是
**婚後,買了1部BMW登記老婆名下
離婚時此BMW是夫妻1人1半嗎.不是
**婚後,老公創業開公司當董事長
離婚時這公司是夫妻1人1半嗎.不是
離婚時老婆就成為這公司副董事長嗎
**婚後,夫妻各自工作所得/退休基金,
離婚時,全部收入是夫妻1人1半嗎.不是
離婚時老婆就領走老公的一半收入嗎
**婚後,老公在銀行開帳號買股票基金,
離婚時這銀行帳號是夫妻1人1半嗎.不是
不論是現金定存或活儲或股票基金債券
離婚時老婆就領走錢股票基金的一半嗎
夫妻財產共有制是指
夫妻(婚後)所產生的財產,該財產(無法登記)屬於誰所有,這個無法登記的財產就歸(夫妻共有).
婚前婚後,財產能在公家機關辦理登記,擁有此財產所有權,財產登記誰就是誰的,不論婚前婚後離婚,財產各自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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