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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玲億萬豪宅賣出 賠2,700萬


kimola wrote:
各位 不用擔心志玲...(恕刪)


你好毒居然叫人阿姨
再過幾年...

應該...

就可以叫..志玲...阿婆...了


voltes0 wrote:
你好毒居然叫人阿姨...(恕刪)
你們這些人真是的,怎麼可以隨便叫。

志玲姐是一種尊稱。除非你在台灣的名望比她高,否則像我60歲了,還是得叫志玲姐。
或是哪一天志玲姐80歲了,還是一樣只能叫「志玲姐」。懂嗎?
ganman wrote:
2018-09-04...(恕刪)


http://m.ltn.com.tw/news/focus/paper/1234480

〔記者徐義平/台北報導〕日前「台灣第一名模」林志玲出售台北市中正區豪宅「力麒麒御」十六樓,因過戶到實價揭露會有一到兩個月「空窗期」,竟被市場誤傳為慘賠兩千七百萬元脫手;經記者多方查證,該戶最終成交總價是一.六一億餘元,相較「志玲姐姐」在二○一六年五月以一.五七億元購入,真相是小賺四百萬元。

龍Sir wrote:
http://m.ltn...(恕刪)


這今天有上新聞..小賺400萬..不信看夜間新聞應該也看的到才對

不意外!

之前的新聞是說用權狀上的設質成數去推算,

本來就超不準,

只能說多多空空的新聞都少看,

沒事還是多賺錢買房子比較實在~

龍Sir wrote:
http://m.ltn...(恕刪)
2016..當年購入價1.57億..
2018..最終成交價是1.61億..
假設志玲完全現金買進..假設到賣出時正好持有兩年..

如果..不買房..放定存..利率1%..2年息=157萬*2=314萬
假設..房仲也是友誼價也算1%..1.61億的1%=161萬
假設..志玲因為功在台灣..完全免繳管理費..免繳地價稅..免繳房屋稅..
這樣..光314萬+161萬=475萬..
都傻了..還小賺400萬???
愛買房置產都是這種數學程度?


ganman wrote:
2018-09-04...(恕刪)

志玲姐姐到底是賺還賠啊
ganman wrote:
2016..當年購入價1.57億..
2018..最終成交價是1.61億..
假設志玲完全現金買進..假設到賣出時正好持有兩年..
.....(恕刪)

他們的世界真的離我很遙遠,就算離開台北居住置產,
念念不忘的還是台北,人脈也在台北,會選擇居住的鄰
居,大概都是旗鼓相當,要住透天或小公寓,也是個人
的選擇,只能說房地產這一行,也真是有學問啊!
ganman wrote:
2016..當年購入...(恕刪)


假設他用貸款買房
這兩年都是寬限期,只繳利息
加上稅金及管理費

如果公司名義買房還可以節稅

所以這樣和你說得賠2700萬,還差多少呢?
你的數學程度又到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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