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是跟一家上市的大建設公司買預售屋,已經繳了部份款項了,小蝦米和大鯨魚的對抗是不容易的,所幸我們約十人的團隊團結與分工合作,雖然耗了一些時間,但最後拿回了我們的款項,外加獲得15%的利息,如果沒記錯的話。這家上市的建商後來下市了。相關資料卷宗我還留存著,因為這是一場學到經驗的戰役。
第二次是買中古屋,已交斡旋金,尚未簽約。因為房仲業務在下斡旋後才告知有某某狀況,可能是上市的大房仲吧,交涉過程不會太久就退還了斡旋金。
第三次也是中古屋,不只斡旋金,還簽約了,簽約後才發現房子有些產權不清的瑕疵,再和房仲與買方的幾度交涉面談(依稀記得最差時大概就是進入調解委員會)後,成功的取消買賣合約及拿回已繳的房款,我其實很感謝房仲站在我這邊,也遇到是很老實的房仲。
細節不多說,但共同的點都是:盡量搜證、逐條研讀你已經簽下的合約條文(尤其是對你有利的保護條款)。不過因為這都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內容忘得差不多了,或許也含有幸運的成份,所以我後來買房告訴自己,只買比較有口碑的建商以及新房子。
我是屋主也會全額沒收 ..
就像你跟建商買房子 很多資料他不會給你看的
例如你的公設或是大廳是蓋在法定停車場上面
你的什麼圍牆實際上是計畫道路邊緣
(例如 你只要看到有些地方應該要有採光罩延伸過去 但是沒有的 大概就是有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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