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贊成應該推實坪制+公設,最好的公設就是只有逃生梯+電梯,大約在10%~12%左右,其他什麼設置花園、圖書室、閱讀室、健身房、游泳池....那都沒意義,現在放假要嘛宅在家裡不出門,要嘛攜家帶眷出外踏青散步,有多少人會利用社區裡的公設,當然老人跟小孩也許會用,但這些畢竟少數,實在沒必要
公設比會修法高成現在這樣, 而且是虛坪一樣計價, 主要就是官商勾結, 共犯結構 !如果這高公設比是合理的, 全世界為何只有台灣和少數幾個國家這樣搞 ?要期待這個金權共生的共犯結構可以改邪歸正, 實在是癡人說夢.裁判/球證全都是他們的人, 怎麼可能拿石頭砸自己的腳 ?除了買透天, 現在買大樓動輒30%~35%的公設比, 只能無奈又無奈.....
強尼0620 wrote:公設比會修法高成現在...(恕刪) 公設比好像沒有立法,端看執政黨會不會執行罷了,因為藍的肯定不會執行 (房價不漲,我開放阿陸來漲),所以選民要奸一點,用公設比這個來威脅執政黨的,只要不修法改正你就不能當選總統。P.S. 柯P勢力太小,先培養一個或找一個同理念的來選新北市長再說。
as121454 wrote:人性問題同一地段...(恕刪) 這哪是人性問題啊?這是詐騙問題了,上次看房(毛胚屋)55坪的做的比45坪的還小,公設比一個35% 一個29%,造理來說主建物應該差不多大小,但是45坪的那間格局好大好方正,就懷疑建商是不是算錯公設比了啊?實坪制是讓民眾有簡單的過濾機制,有實坪制大家可以一目瞭然且有概念的想像房間大小,符合自身需求的才看,而不用每一間都看。P.S.反正一般人看房不會請人拿著尺在房間量阿量的
Jojoba323 wrote:這哪是人性問題啊?...(恕刪) 現行制度就有清楚記載主建物,公設,陽台等各細項的面積,你要想像房間多大不會看主建物面積喔? 還一定要硬性規定人家不准另外寫出公設,陽台的面積來?
White bear wrote:現行制度就有清楚記...(恕刪) 恩...為何你要這樣理解咧?當然可以標出你說的那些坪數大小阿,最好連成本都寫上去,但是實坪制計價就是"總價/主建物面積"P.S. 看新聞講實坪制 建商跟政府反應說,如果這樣計價是怕民眾一下子接受不了,為什麼我覺得是反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