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ch008 wrote:買房之前要問清楚 沒獨立產權 差上百萬...(恕刪) 這種分兩種狀況一種是獨立產權..會是分割後的地號一種是專用產權(專用部分)..會是總坪數的幾分之幾很少看過獨立產權的一般都是獎勵容積多增建的地下室避難空間兼停車場
不長眼 wrote:這種分兩種狀況一種...(恕刪) 你們的主委與告人的那位住戶都沒想清楚.既然法律判定是大家的,大家就有維護責任,別忘了要求全體住戶分擔車道維修費用,地下室燈光電費,以及通風設備等等.可以按持分比例出,如此停車清潔費可以省一些.另外,若屋主要求雖然不可停車但可開車進去,因而要求要有磁扣,別忘了也要分擔車道警衛費用(如果有請的話...)
rx7-94137 wrote:沒買車位的也是可以下去走走散散步,不過他沒有車位,行人要遙控器幹嘛?走車道下地下室散步? 下豪大雨時,經由地下室搭電梯上樓,很有感!!沒買車位,但可出入地下室是絕對的權力,會阻止的人,要不是自私,就是對公設約定專用的範圍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