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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改衝擊】拋屋潮成真房仲爆:軍公教不看房還要賣

為了實現競爭支票,百姓老人及勞工的年金還尚有調高可能~軍公教人員的退休金需要再調整以平衡
我也覺得很妙,大家都用現在的思維在看過去發生的事...
軍公教有影響的大部份人都是民國70年代後的,那時台灣人賺錢賺到手軟
有人要當軍公教?國家怕沒有人當所以給了一些優惠,在當時的社會看來還是低薪的一群
時過境遷,環境差了,然後去清算當時困苦的下等人們,根本就是笑話
因為窮所以想要有個家,因為窮所以想要多賺錢多存錢,造成了現在的他們…
覺得炒房的,你們的爸媽當時賺的比軍公教還多很多,怎麼不買房呢?
我想這才是要思考的問題吧!
WANG_IC wrote:
怪事我身邊同事老公...(恕刪)

這就是世代差異,
你說的簡任(10等以上叫做簡任)以上有可能退俸有到8萬沒錯,
但boodikuo3說的也沒錯,google查文官俸表,確實薦任7等的現任公務人員到頂,月薪水不會超過6萬元,
而且民國84年以後任職的公務人員是沒有18%的。

已經退休的很有錢。
但現任的公務人員最多中產階級,炒不了房

b691011 wrote:
炒房這個原罪說真的...(恕刪)

等著看?是要看什麼?七天假被砍的時候也沒看到軍公教出來幫勞工講話啊?
我讚成不要砍軍人不過公教一定要砍
b691011 wrote:
今天政府違反信賴保護...(恕刪)

笑死人了一堆勞工被空心菜利用才會投給她,結果當選後反而向財團靠攏
不然你以為為什麼國民黨會落選?
s927471 wrote:
房子是本質是居住 不...(恕刪)

這點我讚成不過也很剛好我房東也是軍公教的
街頭教父 wrote:
我也覺得很妙,大家...(恕刪)

想要一個家你買一間房自住就好,買了三四間是?
terrybog wrote:


就我知道已經超過...(恕刪)

假如買進後就持有應該不算炒房,就像股票市場每天進進出出叫作炒股,不賣長期持有叫作投資。
sgleepapa wrote:
假如買進後就持有應該...(恕刪)


前前後後「短期」持有賣出6間以上,不是長期持有。

只有留給她小孩各一間這個才是「長期」,這兩間加上去已經8間了,土地不算。

b691011 wrote:
今天政府違反信賴保護原則,將年金改革朔及既往,居然大多數勞工說好棒棒!有這種智商的勞工,也難怪勞基法會越修勞工的權益越小,看看勞工的加班費被修成什麼樣子,這在國民黨執政時期根本就被打成圖利財團了,換成民進黨執政一堆勞工竟說改得好棒棒(明明越改越不利勞工),真的傻眼。(恕刪)


回過頭去看,當初公教人員的年金制度真的是完全沒有考慮到財務與永續的問題。舉例來說,「18%」這個制度的起源是民國49年時,考試院依據「公務人員退休法」中的第31條(現在是32條),所制訂的「退休人員人員退休金優惠存款辦法」,辦法中規定了軍、公、教人員的退休金優惠方式,並從72年12月開始實施。
這個優惠存款利率很明顯是公務員人員自己所寫出來的版本,怎麼說呢?
當時的時空背景,銀行的定存利率為13%左右,公教人員既然要有「優惠」存款,訂個18%,其實是不為過的
問題就出現在這個利率是「永遠固定」的,並不是像我們的定存或房貸利息一樣會隨著央行的利率所「浮動」,試問如果你自己開了一間銀行,會給客戶「永遠固定」的利率,而不隨著央行升降息調整?
考慮到以前公教人員人數較少 薪資較低 政府的財政缺口較小,加上以前資訊不像現在這麼流通,這樣有明顯漏洞的法條最終就被通過了

我想這樣應該是不能符合信賴保護原則所涵蓋範圍的


powerchina wrote:
回過頭去看,當初公教...(恕刪)


這個優惠存款利率很明顯是公務員人員自己所寫出來的版本,怎麼說呢?

‹<<<<<<<<<<<<<<<<

...... 這18%如果要推責任給一般考試上的文官公務員,那還真是高估他們的權限了........

這種重大政策,要不就政黨協商下的產物,再怎樣也是執政黨意識...... 考試上的那一票免洗人員是哪根蔥??

一般大部人俗稱的公務員(考試上的常任文官)的老闆應該要指<民選政務官>比較偏向事實,<民選政務官>的老闆才可以說是人民(但其實應該是財團...)
一切都是自己的命,不要講得振振有詞。
我是退休公務員,我認命。
命裡有時終需有,命裡無時莫強求。
知足是快樂的活水源頭。
退休金是拿來讓退休過生活用的
不是拿來養下一代用的
更不是拿來炒房剝削下一代用的

有沒有八卦台灣的軍公教退休金在國際比起來待遇算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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