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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客入侵? 公寓隔間套房疑問

自刪,自刪,自刪刪自刪,自刪自刪,自刪

為免被貼標簽,自刪
合建都更不簡單,要事先好好談.出租房屋至少2個月押金+首月租金.千萬別變成不定期租賃.
我朋友家裡也都是買公寓來改成套房
好像照著規定做是拿的到許可的,如果人家合法的話也沒輒
591殺很大 wrote:
以前新北就有投資客...(恕刪)

不用在那半恐嚇式的嚇原PO
現在資訊發達有很多爆料的地方可以用
建議原PO為了以後安全跟生活品質
不用怕那種惡勢力
他們更怕被爆料曝光啦

財路被擋會拼命?
毀我生活品質影響安全我才拼命咧

會叫的狗不會咬人啦
就像前面版友講的
那種咖怕工務局怕得要死
還冒著殺人罪搞什麼放火之類的喔
笑死人
591殺很大 wrote:
以前新北就有投資客被...(恕刪)


玉石俱焚?

已經因為幾個套房搞出人命了?

守法很難嗎?

投機客的錢是錢,他的命是命別人的都不是?

分成套房,出入更複雜會更安全?

到時候一樣來潑漆放火!

原文已刪改一下XD
terrybog wrote:
玉石俱焚?已經因為...(恕刪)
我也覺得像是踩到了某人的痛腳
為了生活品質及居家安全,樓主加油。
591殺很大 wrote:


原文已刪 1515151515155151515
我說的社會黑暗面,不中聽的,請大家就忘記它吧!祝大家平安喜樂.
合建都更不簡單,要事先好好談.出租房屋至少2個月押金+首月租金.千萬別變成不定期租賃.
有法規....
需申請, 建構圖要送件檢驗.
通道,. 消防, 水電, 都有規定.
驗後會發許可...

很多都這樣改了, 其實隔完後, 30p 頂多4, 5間

當然, 稅金也重////
說真的,搞隔間套房 或BNB

每個人都知道不合法

是這個政府縱容不合法,然後守法的就是笨蛋

以後頒布什麼法令,有誰要鳥你?
台北市來說,,要直下層同意書耶

如果沒有同意書,,也沒裝修許可,,,很簡單阿,,即報即拆

賤一點,,天天錄影,,等快完工再報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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