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個地方就能得知房仲為了拿更多的仲介費不惜犯法拉高房價意圖炒高房價不然就是屋主要賣200W房仲說開價400W來賣加上炒客跟房仲一搭一唱拉高房價的兇嫌組合如果房仲制度不改台灣人就只能追高房價連時價登錄都能這樣搞~~~
對 就是賤賣 被偷資客買走之後再拿出來賺一手俗稱假合約 把實價弄高一來賣掉房地合一不用繳太多甚至不用繳二來買方去查會以為屋主成本高 價格也願意出高點若真的氣不過 去國稅局檢舉吧 他們最愛這種案子了也連帶懲處一下代書吧 什麼年代了還在做假合約!但是放心 樓主你沒有問題 有問題的是房仲投客跟代書!
我的看法:原屋主是被仲介及投資客弄了一手沒錯,但若是檢舉的話原屋主也會有事,因為合約上有載明實際成交金額而原屋主也簽名了...........不過上法庭的話將來龍去脈對法官說明清楚,法官罵一罵罰點錢沒事的!
我覺得你放寛心吧,買賣就是兩方合意不是嗎?你願意200賣了、對方願意300買了,就成交了啊要不仲介要告訴你對方出300,你拿300然後對方不爽,你明明只要200還是仲介要告訴對方你要200,對方出200然後換你不爽,他明明開300只要兩邊有交集就是成交了,沒什麼好不爽的,這不是兩個數字加起來除以二就好的遊戲既然成交了,那仲介大可200跟你買下,300賣給另一個人,結果一樣能夠+100賣出去,100是這位仲介創造的價值,不是你這間房的價值
快去檢舉吧至少你是不知情的第三方, 不一定還有檢舉獎金duke501 wrote:我覺得你放寛心吧,買賣就是兩方合意不是嗎?你願意200賣了、對方願意300買了,就成交了啊要不仲介要告訴你對方出300,你拿300然後對方不爽,你明明只要200還是仲介要告訴對方你要200,對方出200然後換你不爽,他明明開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