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p408 wrote:
因為這五六年來蓋的不昰用來居住的住房.
而是蓋來投資/交易/炒做的衍生性金融商品...(恕刪)
認同....+1
以前建商規規矩矩蓋屋,但是
炒房投資客不住只求轉售賺價差
不驗屋只要求建商快速過戶交屋
被寵壞的建商開始偷工減料二工
碰到自住客買主,房子瑕疵就現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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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today新聞雲: 本刊詢問營建署,
有關住戶與建商糾紛,政府能否介入協調?
營建署表示,
工程完工檢驗合格,營建署核發使用執照.
建商已取得使用執照,住戶與建商有糾紛,
兩造妥適協調解決,營建署沒有立場回應.
營建署核發使照後.無權管轄監控建商.
建商就.拆除部份公設,開始違建.二工.
除非在二工中有人具名舉報.即報即拆.
懂嗎.別買交屋時公設還在施工的建案.
公設必須全部完工.檢驗核可.拿使用執照.
建商拿到使照後.拆除設施.開始二工違建.
住展網:豪宅拆違建,大樓公設二工
房地網:建築物二工,建管處罰款及拆除
頻果報:公設違建,拆除罰住戶,不罰建商
頻果報:公設未完工就交屋,屋主批住工地
XX的品質(相片),它合法不願處理
XX:屋子蓋成這樣,有辦法不交屋嗎
XX:交屋有漏水,建商代銷拖延
XX:住戶(過半)才設管委會?公設沒人管
XX:賣況差慘澹,沒管委會,泳池沒個譜
XX:入住才知,社區花園是開放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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