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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實驗●政府該把全台北低於6層的房子全拆掉

abc003 wrote:
中華民國憲法有土地...(恕刪)


→ → → 取消三民主義課

學校早已不教不考三民主義了

公務人員考試也不考三民主義了
說用政策打壓房價「本質上其實是搶奪另一群人的財富來補貼這群人。試問如此作為跟強盜有何兩樣?」就更讓人笑掉大牙。如果為了追求社會公平的政策補貼,是政府帶頭搶劫,讓某些人在沒有生產的情況下就能享受財富。那以炒作房地產賺取地租,同樣在沒有生產實質價值的情況下享受財富。難道不像是古代山賊水匪設置關卡搶劫?古代商旅給山賊的叫做「買路錢」,在元大師的理論中,這算不算「道路稀缺性」的正常利得?

孫文提倡,後來被寫在《憲法》裡的土地政策叫做「平均地權」「漲價歸公」。

孫文過去談「漲價歸公」,原因就在於導致土地出現價值差距的「基礎建設、社會福利、生活品質、工作機會」全都是社會所有公民共同努力所創造出來的「公共財」。今天私人土地依靠全民創造的公共財來得到價值,這算是「年輕時努力工作累積的財富」?

過去三民主義之所以設計「土地增值稅」,意義就在於你年輕時努力工作換來的,本來就只有你當年買進土地的價格。後面漲價讓你賺的價差,是全民共同努力的結果,當然應該跟全民分享。

元大師批評政府基於社會公平的的政策補貼,質疑這項政策「合乎憲法平等權以及私有財產保障的規範與精神嗎?」但元大師似乎沒有實際翻過《憲法》,因為現行《憲法》中就有三條條文,明確認政府基於社會公平的政策補貼是合憲的:

第142條,國民經濟應以民生主義為基本原則,實施平均地權,節制資本,以謀國計民生之均足。
第143條,土地價值非因施以勞力資本而增加者,應由國家徵收土地增值稅,歸人民共享之。
第145條,國家對於私人財富及私營事業,認為有妨害國計民生之平衡發展者,應以法律限制之。


馬克思(Karl Marx)在《剩餘價值學說史》一書中,有一段相當重要,但很少被人注意到的見解。他批評亞當斯密(Adam Smith)的學說,認為亞當斯密錯誤地混同了商品的「交換價值」跟「實質價值」。市場機制決定的「價格」,其實只代表了「交換價值」。而「交換價值」跟「實質價值」有時會相符,但在很多時候雙方也會有很大的落差。


土地的價格超過真實的生產力和工資水平 也就是房價所得比太高了

16年的家庭平均國民所得就是台北市的房價


經濟學的「地租法則」

雖然在這位元大師的詮釋中,整個總體經濟學史都已經被他定調為一群不懂經濟學的傻子在講蠢話。但還是請讀者們花點時間,跟我們一起來看看「正宗的經濟學」是怎麼談地租問題的。在開始前先解釋一下,在經濟學中所謂的「地租」指的不光是「土地租金」,而是泛指一切以持有土地為基礎,從使用者手上取得報酬的利益。

亞當・斯密(Adam Smith)在《國富論》中,雖然曾有專章考察當時世界各地的地租問題,但並沒有給出一個專門的理論或是模型來談地租價格的變化。而到了李嘉圖的《政治經濟學及賦稅原理》,才針對地租問題提出一個專門的理論。

而李嘉圖地租理論的概念乍看之下有點難懂,因為他跟描述市場經濟的「供需理論」在邏輯上是不同的。大家如果上網搜尋,可能會找到很多複雜的解釋或論證。但其實李嘉圖這套地租理論沒有那麼複雜,而且非常符合我們一般人的生活經驗。

按照李嘉圖在《政治經濟學及賦稅原理》第二章〈論地租〉中的討論,李嘉圖認為地租,也就是土地的價值不光是依據供需理論來決定的,而是「比出來的」。簡單來說,地租最貴土地的價值,來自於跟其他更爛土地相比的價值差距。

炒房者不敢告訴你的真實經濟學(上):雙北房價推升源於資源分配的極度不公


jiahsien wrote:
CC.L wrote:
假設樓主家是透天,願不願意用透天換含公設的小房間,如果不願意的話那這個議題就不用再討論了



你的問題根本沒有意義

也可以換個問法如果你是1860年美國南方的大奴隸主

你願意犧牲你500個黑人奴隸所有權 去換取黑人的自由嗎?

如果你是大地主 你願意放棄無償佔有社會的土地所有權嗎? 答案都是否定的


奴隸主辯論說:「黑人奴隸是我努力辛苦購買的勞動所得和資產」

因為每個黑人奴隸售價是白人的年工資10倍(類似房價所得比10倍)


卻不知奴隸的勞動並非她的勞動所得

就跟經濟地租一樣

房產土地私有化跟奴隸制度一樣就是一種對社會勞動的無條件佔有

是非自然的
abc003 wrote:
說用政策打壓房價「...(恕刪)


地租升高對經濟的危害


柬埔寨首都金邊的基礎建設還在起步階段,但某些地段的房價已經被炒作到相當台北101的六分之一。(圖為中國建商在柬埔寨興建的大型建案)
土地的價格超過真實的生產力和工資水平 也就是房價所得比太高了
16年的家庭平均國民所得就是台北市的房價
意味著台北市房價所得比是16倍 超過生產力


但先讓我們把個人道德放到一邊,繼續我們在經濟學上的討論。從「地租法則」中我們也可以看到,為何政府政策打房打了那麼多年,台北房價也已經升高到「有行無市」的境界,台灣還步入少子化,可以預期未來住房需求只會越來越少,但房價為何很難跌下來。因為推升地租的基本面不是單看供需,而是看台灣在國土開發上的不平等。只要這個不平等持續增加,地租就永遠有推升的力量。

這也能夠說明為什麼在柬埔寨這種經濟低度發展,全國充滿了未開發土地,土地供給遠超過需求的國家。2015年時,首都金邊的地價卻可以推升到每平方公尺5,000美元,某些地段甚至上看10,000美元的天價(按照台北市政府公告的地價,今年台灣地王台北101每平方公尺1,762,000元,換算約為58,103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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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Credit: Reuters/達志影像
柬埔寨首都金邊的基礎建設還在起步階段,但某些地段的房價已經被炒作到相當台北101的六分之一。(圖為中國建商在柬埔寨興建的大型建案)

如果按照元大師在他文中「是某些地區的生產力就是那麼高,收入(物價)可以到那麼高,才足以支應那樣的房價(租金)!」的理論。元大師要不要開示一下柬埔寨首都金邊是存在什麼了不起的產業,能夠支應每平方公尺10,000美元房價的生產力?

金邊市到今天(2017年),市內只有三條公車路線,而直到去年(2016),才開啟了第一條能載人的火車路線(時速最快只能達到每小時30到40公里)。按照元大師的科學理論,靠著這麼低度的基礎建設,2015年金邊連載人火車都沒有,卻擁有能支撐相當台灣地王台北101六分之一高房價的生產力,柬埔寨難道有外星人放在那裡的黑科技?

我們現在知道了從真正的經濟學該怎麼理解台灣的房價攀升,接下來我們就來看經濟學怎麼評價這種地租問題。對李嘉圖與正宗的經濟學理論來說,地租的上升代表的絕不是什麼好事,而是人類邁向文明毀滅、亡國滅種的指標。

因為土地(包含房產)作為一種「生產要素」,土地的生產力雖然能替生產者本身節省成本,卻不會生產任何價值。簡單來說,土地或房產的「生產力」只代表他能讓他的使用者,在生產同等商品或勞務時能「節省多少力氣跟成本」,但真正能生產價值的,還是人的勞力跟投入的資源。

這也很好理解,例如住在台北市的勞工,雖然在工作與生活上可以取得很多便利,節省很多成本。但他的工作表現好不好,產值會不會增加,看的還是個人表現。

所以擁有好的土地(或房產)雖然能夠節省生產或是生活的成本,卻無法製造價值,對經濟生產毫無幫助。相反的,土地使用成本(也就是地租)上升的幅度,來自與其他土地相比,對生產者帶來的「不便性」差距。

而根據「邊際效益遞減」法則,每單位土地(房產)的使用都是有限的,因此隨著經濟發展,人們只能去使用更爛的土地。隨著差距越大,地租只會無止盡的成長。因此李嘉圖談到地租是經濟增長的絕對敵人,他會伴隨著經濟成長發生,然後逐漸吃垮經濟成長所帶來的財富增加:

地租上漲始終是一國財富增加以及為已增加的人口提供食物發生困難的結果。這是財富的徵兆,而絕不是他的原因。因為財富往往是在地租穩定或是降落的時候增加的最為迅速。

在可用的土地生產力減退的時候,地租增加的最為迅速。在那些可用的土地最為肥沃,輸入限制最少,由於農業改良增加生產可以無需相應的增加勞動量,因而地租也增長的緩慢的國家裡,財富增加的最快。

而在《政治經濟學及賦稅原理》第六章〈論利潤〉中,李嘉圖用複雜的計算來表示地租成長將如何吃垮資本家利潤與勞工薪資的過程。而這個充滿了厭世氛圍的算式,正是經濟學史上第一個用數學表示的「經濟模型」。正因為經濟學史上第一個數學模型,算出來的就是大家怎麼被土地使用成本搞死的末世景象,當時經濟學也博得了「憂鬱的科學」這個雅號。就像元大師所說:「台灣經濟發展創造的財富必然有部分流到房地產,推升房產價格。這是私有產權制度下的必然。」

經濟成長推升房地產價格確實是「必然」,但這個必然是將人類推向萬丈深淵的可怕慘景。19世紀時主要的經濟學家,諸如李嘉圖或馬爾薩斯(Thomas Robert Malthus),最終論證的都是如果放任人性的自利貪婪繼續發展,供需市場最後只會把人類帶向悲慘的停滯。差異只在你要選李嘉圖論證的被地租吃垮,還是馬爾薩斯的被人口壓力吃垮。

相對於這些充滿厭世風格的主流經濟學家,馬克斯在《關於費爾巴哈提綱》中主張的「哲學家們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釋世界,而問題在於改變世界。」在當時才會如此有吸引力。


炒房者不敢告訴你的真實經濟學(上):雙北房價推升源於資源分配的極度不公

abc003 wrote:
做一個思想實驗:如...(恕刪)


很棒,國家帶著全體擁抱消波塊去跳海

不增加收入,再把大部份的錢往水泥塊裡丟

我能理解台灣為何只能停在四小龍的光輝裡了

2227995 wrote:
→ → → 取消三民主義課
學校早已不教不考三民主義了
公務人員考試也不考三民主義了


取消又如何?

只要這樣做是正確的符合民生的

而且合乎憲法

abc003 wrote:
做一個思想實驗:

如果政府能夠使用公權力強制都市更新,把全台北低於6層樓的房子拆掉

把台北市佔絕大多數的5層樓老舊公寓和低層樓的透天等都拆掉

然後蓋成15層的電梯大樓住宅 順便修改容積率限制

然後全台北住宅平均5層樓變成15層樓
把多出來的3倍樓地板面積和多出的10層樓空房子賣掉當成利潤

再用1戶舊房子換1戶新房子再還給原來都更徵收房子的住戶

順便利用「中華民國憲法的平均地權和漲價歸公條款」強制都更

這樣台北市+新北市會不會擴大3倍的住房供給存量的可能性???

原本台北市+新北能住650萬總人口,會不會這樣搞變成能住1000~1500萬人的國際特大都市

然後為了不讓貪婪的私人建商賺走大部分利潤 成立國有的房地產建設局

賣房子收入+社會住宅當作政府財政收入來源

多出3倍的住宅供給可以拿來做社會住宅低價租給窮人 或是低價賣掉給中南部上來台北發展的人

---------------------
這樣所有人都有廉價的房子住不是很好嗎???
即使是被徵收老舊房子的住戶也換到了新房子實際上沒有損失

但是會不會碰到的社會阻力????就是有錢人想要壟斷土地

會不會有錢人不想這麼做增加房屋供給導致房價下跌?
那要先"宣布戒嚴"
deapblue wrote:
很棒,國家帶著全體擁抱消波塊去跳海
不增加收入,再把大部份的錢往水泥塊裡丟
我能理解台灣為何只能停在四小龍的光輝裡了


住房需求兩種

1.一種是居住的真實需求

2.另一種是投機客哄抬房價的投機資本增值需求


這種住房投資是屬於滿足人民生活需求的真實居住需求

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 也不是要來給投機客哄抬地價的

更何況有真實需居需求的原始住戶用舊房子換到一棟新房子 他們的生活品質一樣提高了

即使5層樓變成12樓 總供給增加房價有所降低 台北可能從百萬變成20萬一坪

但是更多住不起高價房子的人能夠居住就是符合民生主義的
如果說都更這種過程很拖時間

正常要經過50年 會把年輕人拖到沒有希望浪費整個生命

犧牲整整一代人時間繳房貸 才能完成台北市都更 才完成他們上一代人的資產價格高價轉移和套利


「拖這麼長」只是為了滿足既得利益者壟斷土地價格的暴利 應該在10年內結束都更

政府如果有效率也能在10年內全部拆除低矮的公寓或透天全部換成10多層的

這會增加2倍以上的房屋供給存量

而房價是邊際價格決定的「邊際價格」是所謂李嘉圖的級差地租

「賣房流量」在一個很短的時間暴增就可能讓一坪百萬的台北房價下降到20萬一坪


好奇怪的議題,為什麼要拆?全世界那一個國家建築物全部都是6樓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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