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把違建分級就還好,但我想應該很多民代立委會把所有違建都套在一起,反正都是違建一起拆,然後就會造成許多民怨,現在主要是以頂樓加蓋為大家最肚爛的地方,但因為違建可能要把陽台外推、做凸窗、後方防火巷外推、一樓大廳使用用途不同都一併處理,這真的茲事體大,我家附近的30年大樓幾乎整個社區都在陽台外推,我家附近的公寓五樓幾乎都加蓋滿滿,還有巷子內的一樓都外推車庫,防火巷一~四樓推好推滿,這些要處理真的全部打掉重蓋比較快。所以,一定要分級處理,沒有分級處理都是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