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志jack wrote:
一月初時家人訂了一...(恕刪)
既然遇到了,目前以你的情況,只能這樣做...
1、看檢驗結果,如果超標..二話不說就是馬上解約一途。
2、如果沒超標則在法律上不構成重大瑕疵,無法解約。
但既然對方是黑心投資客,那我教你整他的方法。
你們案子有做履保,案子沒完成以前他也還拿不到錢,何況在你這件買賣過程中不但仲介是非法的,賣方可能還有詐欺的嫌疑。 看你如何做,很硬的話,開始寫存證信函,打解約官司,你不見得會輸,因為你是誠實的消費者,法院會比較偏向你,判你勝訴解約拿回所有已付出的價金也是大有可能的事。你才已付20%,官司打下去少說一年半載,投資客肯定會比你急,以戰逼和,看是要你賠個5%雙方解約,還是給法院判解約或是減少相當程度價金,你的贏面都是比較大。
另外依照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定:
非經紀業而經營仲介或代銷業者,主管機關應禁止其營業,並處公司負責人、 商號負責人或行為人新台幣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你可以拿這條去對賣你房子的中人施壓。他還是很機歪的話,就不必客氣的檢舉他了。
他們肯定一定會拿合約裡面的托延交屋時間賠償這條壓你,但你只要開始走上法院,這條對你是沒效的,因為雙方有爭議就必須等法院判決後,再依照法院判決執行。
加油,我也是投資客,但這種黑心的投資行為,我實在看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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