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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 - 樂居網 (實價登錄 + 門牌)

算了,不想做口舌之爭了。我如沒弄清楚,就是因現行登錄制度的漏洞對消費者不利而已.
但我做為可能的消費者,希望實坪制早點上路,
並且,應該包括車位在內.
亦即,車位格實際面積和被登記的車位面積,中間差了車道等"車位的公設",也要登記清楚.
目前宣稱31~35%公設的許多建案,當把車位納入算法時,(主建物+停車格位)/(移轉總建坪)只有約55%而已,其餘45%都是包括電梯,逃生梯,車道以及其他雜七雜八的公設,哪來的35%?都是消費者付費,登記清楚很難嗎?
車位坪與公設比與單坪價,再怎麼討論也沒用
詳情見 https://goo.gl/VZNFsS

實坪制的宗旨是
房屋牆內實際面積登記給住戶所有
牆外(雨遮公設車位)面積登記管委會所有
所以,實坪平面圖必需標示實際尺寸,實際比例
所以,房屋買賣合約書必需寫單坪價與牆內實坪

建坪制宗旨是
所有建物依法屬於(住戶)所有.不屬於管委會
法規建坪=主建物+附屬建物+公設+車位坪
不論大小面積都需依法規辦登記到這4個科目
所以,建坪平面圖必需沒有尺寸,只供參考比例
所以,房屋買賣合約書,寫總價建坪,不寫單坪價
所以,建坪制下,這個(單坪價)隨你怎麼算都可.

例如
建商依法將停車場的車道車位登記給住戶
車道如何計坪不知道,建商登記後納入公設坪
車位如何計坪不知道,建商登記4P到18P都可
公設建商依法登記,怎麼分配如何計坪不知道
建物附屬建物建商依法登記,如何計坪不知道
房屋牆內實坪面積,建坪制不提供,靠自己測量

所以台北市建議中央修掉建坪制,改國外實坪制
2017-09-16
自由時報:買屋防虛坪灌水,台北市府推實坪制
提四點建議中央修法,以(牆心)為界,辦理登記.
(牆心外)不登記,(公設)不登記,(車位坪)不登記
實坪制,牆心外面積,登記(管委會)所有監控管理
實坪制,公設登記(管委會)所有監控管理
實坪制,車位登記(管委會)所有監控管理

所謂(牆心外)不登記
牆心外的陽台屋簷雨遮等設施,不予測繪登記




多謝退休老人大詳細深入資訊,在下拜讀長見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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