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就是被課贈與稅...所以一定要寫借條不是不信任兒女或是父母,而是保護荷包的方法!父母兒女之間寫借條雖然很怪但是當國稅局查起為何你的年收入200,銀行存款只有500,卻有辦法支付1000萬房子時問題就大了!我朋友當時就是說父母借他500萬買房,但是拿不出借條,國稅局就認定是贈與!注意,借條要有第三公證人才算數!
tedjackyx wrote:我朋友當時就是說父母借他500萬買房,但是拿不出借條,國稅局就認定是贈與!...(恕刪) 我很好奇,都是自己父母,國稅局問起來時再寫個借條給父母不行嗎? 國稅局又不知道你那借條是甚麼時候寫的。借條還一定要公證喔? 那比較麻煩一點,看有沒有朋友願意幫忙一下。
親人之間還是不要有金錢借貸,你在家族中才能抬頭挺胸!買有能力負擔得起的房子,用自己的收入支付房貸,且現在的房貸利率這麼低。很多人向父母借錢,剛開始都很守信用,按月攤還,日久之後,就開始賴皮,如果還有兄弟姊妹,若沒擺平,必定造成家庭風暴。父母的錢就是父母的,奉勸樓主還是別動腦筋!
感謝各位版友的經驗分享對於各位版友的回應簡單回應如下為什麼要跟父母借錢?因為不想讓銀行賺利息以貸660萬的金額來算,還20年利息要17x萬左右不如給自已人賺為什麼會發問這些問題??因為目前的法律就是這樣子規定多的210萬,沒有正常的流程,就有可能、有機率會被追稅21萬(比貸款210萬利息還高XD)人情與借錢問題這部份是跟父母借的,並不是給的而且已溝通過,父母是ok的,未來會每月定期轉帳匯款最後補充一下我的發問因為近期已決定要買房了(就是要把扣扣匯到履保帳戶)要到2018年再用贈與方式取得210萬,不可行所以並未提出此方法
講一個現實的問題,如果版主沒小孩,如果沒寫借據,以後樓主如不幸意外身亡(我沒詛咒,只是舉例),所有的錢,房產全歸女方所有……至於女方會不會返還你父母又是另一回事……很多都會鬧的很難看,最後父母沒老本養老。如有小孩,錢也是女方的(小孩未成年),但女方改嫁後會不會把錢還給樓主父母又是另一回事。所以建議寫借據,白紙黑字。畢竟是自己孫,你父母不可能不照顧孫子跟媳婦。如擔心自己有意外,妻兒沒人照顧,自己多保些保險做保障。
節錄 房地產給子女要儘早規劃才能節稅“不妨由父、母親每年合法、各贈與220萬元給孩子,累積到足夠的購屋金額之後,再進行房地產的「真買賣」行為,而且記得要留下所有的贈與匯款、購屋匯款以及買賣契約書等單據證明,以便讓稅捐機關日後來查核,這樣就不必擔心被當作是非法的逃稅了。 ”結論>>>還是寫一下單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