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影隨行 wrote:如何定義為空屋?怎麼...(恕刪) 定義非常簡單:一個人有第二間房子,沒有出租就是空屋...不用查核什麼...如果是給孩子住,那還是空屋,除非把房子過繼到孩子或是媽媽身上.....不然就出租...
Player wrote:現在的社會宅沒真看過,因為以前看的都是國宅,想來應該都是外觀看來還不錯,內部啥梁柱一定不會避,房間走道的規劃一定是浪費空間的遠古設計.這是很久以前我的結論..(恕刪) 哈哈~最近几年的新成屋3-4房的,都是客廳大大DER~動線怪怪DER~房間小小DER~房間小到沒辦法放衣櫃,雙人床~真不知道給誰住~美其名,都是說客廳使用時間長,房間只是睡覺的地方~不知道,要不要放衣服,換衣服~
空屋稅?若屋主要便宜租給房客,自由市場交易,(製造出假交易)每月100元租金便宜出租,誰能干預?直接限定每個人(不管成年未成年)都只能有1間房產,相關房產稅金很低甚至免稅第2間以上每年相關房產稅金超高,如20%只要5年的稅金就等同1間房子,相信屯屋者會留下適合自己的好房子自己住或給自己的家人其餘的房子就會出售了
ryanku wrote:非自住房徵收較高稅率...(恕刪) 目前現行的:自用房屋最多以3戶為限,按1.2%稅率課徵房屋稅,其餘房屋即屬非自住房。持有「3戶以上」,則以3.6%來計算。目前的是執行的是只有遠低實價的公告地價去收房屋稅而非是實價登錄的。所增加的稅其實不痛不癢,根本毫無用處自用房屋三戶也太多了。沒什麼用處。只有想辦法讓86萬空屋都能善用才是好的政策...
jackyispig wrote:空屋稅?若屋主要便宜租給房客,自由市場交易,(製造出假交易)每月100元租金便宜出租,誰能干預?直接限定每個人(不管成年未成年)都只能有1間房產,相關房產稅金很低甚至免稅第2間以上每年相關房產稅金超高,如20%只要5年的稅金就等同1間房子,相信屯屋者會留下適合自己的好房子自己住或給自己的家人其餘的房子就會出售了(恕刪) 也是好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