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竹北, 社區79戶, 5座電梯, B2~9F, 費用5000, 供你參考)
但是如果管委會不簽, 要是出了什麼事, 有可能會是管委會的人要負責喔, 到時候怎麼都盧不完..
另外, 地下室的電燈如果是24H打關的, 可能每個月都會壞很多根, 請問誰來換燈管? 其它機電設備如果壞了, 誰要處理?
我覺得第一年反而最重要, 有什麼問題可以趕快發現, 千萬不要因小失大啊~
至於你說第九條不合理, 我是覺得只有9-2可以討論, 但是好像也沒什麼機電需要爬到6米高(我能想到的只有大廳天花板的電燈). 其它三項沒什麼不合理, 消防和電梯好像都是和機電分開簽約的.
PS:機電維護是不包含電梯的喔, 電梯的維護費用可能會在3000元/each 上下, 也就是每個月15000上下~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