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65537 wrote:
人民有創制之權,嗯..大家都讀過三民主義啦!
那麼我就來創個制,期能解決台灣多年來不能整頓的違建問題。
茶
現行的做法很白○,那麼多的違建要交給拆除大隊(小貓兩三隻)去執行,
加上許多放水的緩拆條件,結果根本是毫無作為。
難怪外國人看到台北市容要說像是貧民窟了,
其實還不如貧民窟呢,因為這種貴森森的貧民窟,讓一般人不吃不喝幾十年也買不起。
解決方案很簡單,不需甚麼拆除大隊了,只要舉報發現違建就是罰款,
依規模每次罰個5到50萬,得每週連續罰至改善為止。
優點:
1. 立竿見影快速解決違建問題
2. 增裕國庫
3. 改善市容及公眾安全
4. 增加民間就業機會(那麼多的違建要拆除、清運及補建)
5. 增加GDP
缺點:
有違建的人很多,不利選票。
大家說,好不好啊?
在01發這種文,對於改變現況並沒有任何實質幫助


有關係就沒關係
沒關係就有關係
Welcome to Taiwan
都是為了防水問題
我有一個親戚 買了公寓頂樓(去看的時候 房仲說是小漏水 等施工單位進駐 才知道問題非常嚴重)
因為房子每逢下雨就會漏水滲水(每一層的住戶水塔都是放頂樓)
所以加蓋鐵皮防漏
結果被樓下住戶報拆
可是親戚問樓下鄰居
那頂樓漏水問題怎麼辦 要花不少錢防漏
樓下鄰居回答他
那是你家的事 我們一毛錢也不會出
唉....鬼島...
如果真要罰頂樓 不能違建蓋鐵皮
那是否應立法所有全棟住戶都應該對頂樓屋頂防漏一起強制出錢
同一棟住戶沒有人想出頂樓防漏的錢
但卻一直主張共同使用頂樓空間
又要頂樓屋主要自行掏腰包維護 自己家才不會濕透
怪哉..
支持強制立法配套 拆違建同時 也應強制全體住戶一起出錢做好頂樓防漏
如因頂樓防漏沒有做好造成頂樓住戶房子漏水災害
樓下全體住戶要賠償頂樓住戶
內文搜尋
X



























































































